数字经济赋能新发展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持续深化,新一轮科技变革方兴未艾,全球产业链趋向本土化重构。作为以数据为核心要素、以数字技术为主要手段、以互联网为重要载体的新型经济形态,数字经济正全面融入人类社会各领域。以数字经济壮大国内循环、协调推进“双循环”,使其赋能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我国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数字经济助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数字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形成统一开放的国内大市场,以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数字经济是畅通国内循环的新兴引擎和有力抓手。国内循环是以国内市场为主体,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环节相统一的循环体系。从生产看,数据要素具有非消耗性和正外部性,规模经济效应明显,有利于创新经济增长路径,使得效率更高的新兴经济范式逐步显现;从流通看,智慧物流极大减少了人员接触、显著降低了人工成本,同时助力产业链上下游数字化融合,保障了国内市场的韧性;从分配看,数据要素借助数字技术,有助于增加就业岗位和渠道、提高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从消费看,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增强供求适配性的基础上,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降低了交易成本,促使消费升级。因此,在数字时代,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贯穿国内循环全过程,数字经济能够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畅通国内循环。
数字经济为“双循环”相互促进提供技术支撑和贸易空间。长期以来,由于地理距离、文化差异等因素影响,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的要素与产品存在明显壁垒,难以实现相互促进,而数字经济的全球发展从技术和空间两方面促进了该问题的解决。一方面,电子商务的普及打破了地域对交易的阻碍,通用性数字技术提高了消费者对全球产品和服务的认知度与可得性,并通过远程会议、智能翻译等工具克服距离和语言障碍,从而加深本土企业与外部市场的互联互通程度,为世界市场的建立提供强大技术支撑。另一方面,国际贸易从传统模式向数字化转型,贸易成本大幅节省,给各方主体争取到更多自主空间,各环节附加值的增加反作用于数字化国际贸易,进一步助力全球交易形式的创新。同时,数字经济对高技术的要求,有利于推动国际分工精细化与全球供应链体系化,显著拓展全球生产网络和贸易空间。因此,数字经济可以提升内外循环的互动性和便利性,也为我国形成新的数字化贸易优势提供契机。
数字经济赋能新发展格局面临的挑战
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加速经济增长的新杠杆和市场发展的重要方向,正借助超大规模内需市场优势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但也要看到,数字经济赋能新发展格局还面临一些挑战。
数字技术原创性不强。数字基础研究存在明显短板,数字人才市场供给不足,技术研发以模仿性创新为主,数字产业链因“缺芯少魂”受制于人,数字技术的应用空间远未被完全开发,应用范围亟待拓展,数据要素的规模经济效应尚未充分发挥,其对国内大循环的促进作用还没有充分展现,难以打破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低端锁定。
数字经济发展存在区域失衡。中西部、广大农村等欠发达地区数字产业发展总体滞后,5G基站、大数据中心、物联网服务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的覆盖严重不足,低端种植业、传统重工业等产业的数字化进程缓慢,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协同发展,降低了对国外优质资源的吸引力。
数字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数据真实性辨别难度较大,要素产权难以明晰,互联网的匿名特征加剧了信息不对称;数字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尚不成熟,监管优化未能跟上发展速度,一些平台企业存在垄断、泄露隐私信息等问题。
全球数字服务规则不统一。全球各大经济体对数字经济的规则诉求存在明显差异,难以形成全球多边一致性规则,国际化数字贸易缺乏统一的行为准则。出于对国家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考虑,国家间的数字信息交流存在较强壁垒,缺少畅通的国际数字共享平台。
数字经济赋能新发展格局的现实路径
数字经济赋能新发展格局是一项具有前瞻性、系统性的复杂工程,根据现阶段资源禀赋条件,实践中应重视以下方面的工作:
加快数字技术领域原始创新。聚焦人工智能、大数据库等领域,通过政府扶持、金融支持等手段加大数字基础研究领域的投入,着力提升高精度芯片制造、信息通信技术拓展、未来网络构建等能力。大力发展数字领域教育,一方面增加相关专业的硕博点并扩大招生规模,着力培养本硕博一体化的数字人才;另一方面加强数字职业教育,强化岗前、岗中培训,为实现数字技术原始创新提供强有力智力支持。建立健全数字技术集成创新体系,推进信息化手段在广大市场中的拓展应用,更大范围发挥数字创新的报酬递增优势和乘数效应。
均衡数字经济的区域发展水平。统筹调配全国的数字资源,打破数字经济地方保护与分割,实现区域数字市场之间的协同共赢。着力推进“5G+工业互联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等的跨区域共建共享,为国民经济循环中的交易畅通提供持久支撑。聚焦养殖、石化、钢铁等亟待新旧动能转化的行业,依托区块链追溯、工业物联网互通等数字平台,制定一批具有推广性的数字化转型方案。
完善数字经济相关立法。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平台经济等数字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明晰数据产权、保护数据专利,构筑数据安全和隐私保障屏障,优化我国数字经济赋能新发展格局的制度环境。充分考虑数字技术研发的长期性与风险性,大力扶持数字经济小微企业,深入挖掘数据要素在产业链不同环节中的价值潜力,共建国内数字大市场。加强数字市场监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防止平台企业利用数据、算法、技术等手段进行垄断。
推进数字贸易强国建设。作为贸易第一大国,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协同各方助力世界贸易组织尽快形成全球性数字服务规则,畅通国家间数字交易。协同共建国际数据收集、共享平台,分级分类开放公共数据,打破国家间“数据孤岛”,在保障国家安全、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基础上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以共建“一带一路”等为契机,提升对外贸易的数字化占比,拓展数字经济伙伴关系,以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编辑:李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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