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泥工业发展与环保报告
1.云南水泥工业概况
云南省水泥工业起步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末,新中国成立以前全省只有一个立窑水泥厂,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2万吨水泥。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云南省水泥工业发展迅速。到2008年底全省共有水泥企业254户,分布于全省的16个州市,水泥产能达7014.70万吨,实际产量为4011.98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产量为2590.42万吨,占全省水泥总产量的64.57%。水泥产能比较集中的州市有大理、昆明、曲靖、玉溪等。水泥的产业结构已由过去的立窑、湿法窑为主逐渐转变为以新型干法生产为主。在淘汰落后产能的过程中,逐步实现了生产规模集约化、生产设备大型化,生产控制自动化,生产环境生态化、生产主体集团化。
据不完全统计,到2009年9月底,云南省全省十六个州市已建成投产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有62条,已核准在建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26条,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拟上生产线20多条。若这些生产线都建成投产后,云南省新型干法水泥产能将达到9500万吨/年以上。
目前云南省已投产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中,单线生产规模最大的是4000吨熟料/日;在建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中,单线生产规模最大为5000吨熟料/日。
2.2009年1-8月经济运行情况
2009年以来,云南省水泥行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保经济增长”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抢抓机遇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全力以赴确保全省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对水泥的需求,千方百计提高经济运行质量、速度和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全行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2.1产品产量持续增长
1-8月全省生产水泥3146.89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29.53%,销售水泥3093.08万吨,产品销售率98.29%。
2.2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较好
在水泥产量持续增长的同时,1-8月全省规模以上水泥企业累计完成:
工业总产值(现价)82.67亿元,同比增长27.18%,占全省建材工业行业工业总产值的80.26%。
工业增加值25.88亿元,同比增长26.63%,占全省建材工业行业增加值的84.44%。
完成产品销售产值81.25亿元,同比增长35.23%,占全省建材工业行业销售产值的80.91%。
主营业务收入完成78.52亿元,同比增长28.62% 。
实现利税总额9.27亿元,同比增长51.48%;实现利润3.62亿元,同比增长905.56%。
2.3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
1-8月水泥行业完成投资18.68亿元,同比增长22.48 %。今年以来,先后有昆钢嘉华集团师宗4000吨/日、云南瑞安集团富民2000吨/日、江川翠峰公司2000吨/日等一批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竣工投产。在建项目包括浙江红狮集团宜良5000吨/日、浙江科环公司蒙自瀛洲2000吨/日、华新水泥东川2000吨/日、中日合资文山壮山公司2500吨/日带余热发电生产线、云南雄业集团曲靖2000吨/日等新型干法生产线。此外,还将开工新建一批水泥项目。预计2009年全省新增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能力将超过800万吨。
2.4产品出厂价格回升缓慢
水泥的产量持续增长,但供大于求的格局在继续扩大,产品出厂价格继续走低。
上半年全省水泥平均出厂价格(含税)297元/吨,比上年降低15元。其中,立窑水泥均价276元/吨,同比降低19元;回转窑水泥均价318元/吨,同比降低11元。二季度平均出厂价格300元/吨,比上年同期降低13元。其中,立窑水泥278元/吨,回转窑水泥 322元/吨,同比分别降低19元和6元。目前低于全省平均出厂价的州市有昆明、玉溪、曲靖、楚雄、文山等;高于全省平均出厂价的州市有昭通、版纳、丽江等。价格最高地区与最低地区的差价达170元左右。
2.5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
自2007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首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全省各州市、各地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通过大力宣传产业政策,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有力地推动了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进程。截至2008年底,列入淘汰计划涉及的88户108条生产线的864万吨落后水泥熟料生产能力,已淘汰821万吨,占计划总数的95 %以上。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极大地促进了水泥工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为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力度,根据各地水泥工业发展实际,本着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2008年新近出台的《通知》明确规定,到2010年,全省完成淘汰落后水泥熟料生产能力1066万吨。具体为:2009年淘汰21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32条,淘汰落后产能257万吨;2010年淘汰76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96条,淘汰落后产能809万吨。淘汰重点包括:全省16个州市除怒江州外,其余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全部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比重达到70%以上州市、县的全部落后水泥生产能力;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内的部分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承诺淘汰的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重点地区玉溪市的部分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同时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与各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责任书;州市人民政府与涉及淘汰任务的县人民政府签订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级级负责,督查有力。
为确保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省人民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一是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的领导,妥善安置被关闭或淘汰企业的职工,有财力的地区要适当给予补贴。二是涉及关闭或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企业,经审核同意后,可改建为粉磨站,有条件的可优先作为新建水泥项目的业主。三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淘汰目标的地区,不予核准新建项目。四是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配合做好工作。对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在原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20元。实行差别电价3个月后,仍未按照要求淘汰的企业,电力部门要依法停电;税务部门要取消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质监部门不予换发新一轮生产许可证;环保部门收回排污许可证。五是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在核准新建项目时,项目业主或当地政府必须承诺淘汰不低于项目新增产能30%的当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否则不予核准。六是省级财政安排使用的有关专项资金,要优先支持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转产的项目。
预计云南省水泥工业到2009年底生产水泥将达到4800-4900万吨,同比增长19.6 %-22.13 %。其中,新型干法水泥产量将达到3450万吨,同比增长38 %。
3.云南水泥行业环保概况
众所周知,水泥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源有粉尘(TSP)、废气、噪声、废水和少量炉渣。云南省水泥企业对于各种污染源的防治,基本上是从设计阶段就开始了,都按照国家各个时期颁布的水泥企业适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实现达标排放。但目前大多数水泥企业都没有实现污染物连续在线监测、自动控制达标排放。
3.1粉尘及治理
在一条完整的水泥生产线上,一般有几十个扬尘点。云南省的水泥企业对各扬尘点,或多或少都采取了相应的除尘措施,降低粉尘排放浓度。
2004年以前建成的水泥生产线,由于有2000年年底的“达标排放零点行动”的促进,各企业(含立窑、湿法窑、小型干法窑、新型干法窑)生产线上都配备了相应的除尘设施:在破碎、输送、入库及出库环节多采用单机除尘器;烘干机多采用两级除尘:一级旋风除尘+二级静电除尘(或颗粒除尘、或水除尘等);生料粉磨多采用静电除尘、组合除尘等;窑系统:立窑多采用沉降室+水收尘或少数采用沉降室+大布袋除尘等;新型干法旋窑多采用增湿塔+电收尘(或少数采用增湿塔+袋收尘);煤磨采用防暴式袋除尘;水泥粉磨多采用静电除尘、组合式电收尘、袋收尘等;包装、散装环节多采用单机收尘。这些有组织排放点,排放达标与否,均以国家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1996)作为衡量依据。从各年度不同企业的监测数据看,各水泥企业有组织排放点,采取相应的除尘措施后,基本上都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新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以来,达标排放难度加大,各企业都又不同程度的投入了技改资金,对环保设备进行了更新、改造,特别是新设计建设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窑系统(包括窑头、窑尾),从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就开始全部都改成了用袋除尘方案,否则环评这一关就难以通过。部分立窑也取消了水收尘,改为大布袋除尘,以提高除尘效率。经过这一轮改造后,高效袋除尘器逐步在水泥行业的除尘工作中担任“主角”。可以预见将来水泥行业对袋除尘器的需求量会越来越大。大量使用袋收尘器以后,要实现达标排放的关键,就在于选择什么样的滤料,既能提高除尘效率高,又能延长使用寿命。这为生产虑料的企业提供了较好的商机。
在过去的设计和实践中,一般环保设备投资占生产线设备总投资的10%左右,现在接近20%。可见,随着国家对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标准要求的提高,人们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
3.2噪声及治理
水泥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转都会产生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其中生料磨机、罗茨风机、空压机、煤磨、窑尾排风机、窑头鼓风机、水泥磨机等的噪声都超过90dB(A),一般设计都在主要噪声源的采取了隔声、减振或安装消声器等措施,使操作室及设备厂房外噪声强度普遍降低到85dB(A)以下,厂界昼夜噪声基本能达到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的相关要求。
3.3废水及治理
水泥厂生产废水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的设备冷却水,其特点是温度略有升高,水中携带少量油污。直接排放会造成水资源浪费和污染环境,一般进入循环水池处理后,重复利用,循环利用率 可达95%以上,有少量排放,也能达到GB98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3.4炉渣及治理
许多水泥企业都设有烘干机,立窑水泥厂用于烘干原燃材料及混合材;新型干法水泥厂和大型粉磨站,主要用于烘干混合材。水泥厂的烘干机一般都用煤为燃料,这样在热风炉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炉渣,几乎所有的水泥企业都将炉渣作为水泥混合材使用,不造成浪费和环境污染,还可以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3.5环保达标情况及面临的问题
云南省所有持生产许可证的水泥企业,都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企业的废气粉尘、废水、噪声等的排放,基本都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目前水泥行业环保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1)产业结构调整中被列入淘汰名单并处在过渡阶段的生产企业如何抓环保工作,如何保证在生产期内能持续达标排放;
(2)已投产多年的水泥企业环保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如何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新建水泥企业生产线环保工作(采取什么方案、选用什么设备、执行什么标准、达到什么目标等)的技术及政策导向;
(4)各水泥企业(包括已有的和新建成的水泥生产线)的无组织排放,即各种原燃材料进厂的卸料、作业场所物料堆放、开放式输送扬尘和管道、设备的含尘气体泄漏等,仍然是环保治理的难点;
(5)云南省拥有的环保产业、环保装备制造业,远不能满足本省水泥行业对环保设施的需求。
以上问题,望各方有识之士给予高度重视,共同关注,共同解决。让我们共同努力,从源头削减,抓过程控制,为水泥行业的环保工作更上一层楼,使水泥企业都能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目标,走上发展循环经济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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