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混凝土拌合站已经营3年多未经环保验收 被限期整改后继续大量生产

极目中原 · 2023-11-24 13:59

据海南日报公开报道,11月22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海南)省转交第一批环境信访交办件21件。

从报道内容来看,在首批移交的21件环境信访交办件中,从污染类型来看,主要涉及水、大气、生态、噪声、海洋等污染类型,其中涉及大气污染方面的群众信访举报件最多。其中,海口市有3件。不知道这3件举报中,是否包括位于海口甲子镇龙殿村附近的一家大型混凝土拌合站?

海口甲子镇龙殿村附近的大型混凝土拌合站

笔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位于海口市甲子镇琼星村委会龙殿村的商品混凝土拌合站于2020年3月投入使用,至今已经3年多了。然而,该拌合站至今没有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经询问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得到的答复称:经核实,该点(海口市甲子镇琼星村委会龙殿村的商品混凝土拌合站),为琼山区甲子镇文临高速甲子服务区原中铁十五局国道G360公路WLTJ 04标项目经理部拌和站,经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拌合站负责人未能提供相关环评手续。针对该点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于2023年8月21日将相关线索及现场照片移交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请求依法进行查处。感谢市民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今年11月7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调查发现,前述拌合站在文临高速甲子服务区修建时为原中铁十五局国道G360公路WLTJ 04标项目经理部自用拌和站。项目结束后,拌合站被转卖给了海南禹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今年10月17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向海南禹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公司总经理黄昌兴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海综环罚告字〔2023〕104 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海综环罚告字〔2023〕106 号)。告知对方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对方有权申请听证或进行陈述和申辩。不过,该公司及黄昌兴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听证申请或陈述和申辩意见。

11月7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海南禹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黄昌兴分别作出24万元和6.1万元的罚款,并限期3个月内整改。

海口甲子镇龙殿村附近的大型混凝土拌合站正在生产运营中

不过,至今为止,被处罚公司和公司负责人既不交罚款,更没有积极进行整改。且继续公开大量生产,混凝土拌合站周边道路由于被大量重型车辆碾压坑坑洼洼,有的路上尘土飞扬,有的路面则是污水横流。

海口甲子镇琼星村委会龙殿的大型混凝土拌合站周边道路现状

海口甲子镇琼星村委会龙殿的大型混凝土拌合站周边道路现状

海口甲子镇龙殿村附近的大型混凝土拌合站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海作南了,这个拌合站还能嚣张多久?我们拭目以待。

海口甲子镇琼星村委会龙殿的大型混凝土拌合站,门口标识虽已脱落,仍隐约可见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字样

编辑: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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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21:3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