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制品行业自律公约

2002-09-30 00:00
    一、 遵纪守法,以德兴业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产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不漏税、不逃税、不偷税,不以私利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

    3.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4.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讲究行业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以德兴业。

    二、优质服务,质量第一

    1.严格按照标准、规程要求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环境质量。

    2.保证用户合法利益,做好销售及相关服务,树立用户至上的企业理念。

    3.不断创新,开发、研制新技术、新产品,树立品牌意识,争创优势名牌。

    4.依靠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三、自律自强,诚信经营

    1.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地参与市场竞争,不以非法手段侵害业内其他企业利益。

    2.价格合理,不盲目压价,不低于产品成本销售,切实维护行业利益。

    3.不无约、不违约,严格执行经营合同,维护水泥制品市场秩序。

    4.审时度势,科学管理,诚实守信,自强不息。

    四、团结合作,共同进步

    1.业内同行优势互补,相互支持,互通有无,把竞争化为共同进步的动力。

    2.不断加强沟通,及时交流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共同促进行业发展。

    3.倡导先进的企业文化,树立鲜明的企业精神,加强企业双文明建设,展示积极的企业形象。

    4.发生违规、争议、矛盾、纠纷时,应向协会或通过协会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由协会或通过协会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协商处理解决。 

    (中国水泥制品工业协会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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