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添担保诉讼 ST金顶黑洞在扩大
虽然大股东华伦集团已进入破产重整,但ST金顶的梦魇还没有结束。ST金顶7月15日表示,又添一例担保诉讼。7月13日,公司获知张秀刚因与ST金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乐山中院提起诉讼,乐山中院于7月9日受理此案。
张秀刚诉称,2008年12月8日,因ST金顶生产业务急需流动资金,双方约定,张秀刚向ST金顶提供借款612万元;借款期限从2008年12月8日至2009年6月7日;若ST金顶到期不能全额归还张秀刚借款,每天应按未还款总额千分之三支付给原告滞纳金。华伦集团作为ST金顶的担保方也在合同上签字。
收到消息后,ST金顶迅速就此自查。据公司资金收付及记账凭证,2008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张秀刚以“货款”名义打到公司账户100万元;2008年12月22日,公司通过银行以“退货款”名义将100万元退还给张秀刚。公司表示,截至2009年7月13日,ST金顶账上没收到张秀刚交来现金100万元的记录。
实际上,种种迹象显示,这一让公司方面摸不到头脑的借贷案,可能又出自ST金顶原董事长、华伦集团实际控制人陈建龙之手。
公司表示,公司7月14日12时取得张秀刚《民事起诉状》中所述的2008年12月8日签订的《借款协议》复印件,《借款协议》甲方为“陈建龙”手写体字样,盖有公司印章印模,乙方为“张秀刚”手写体字样,丙方为“华伦集团”印刷体字样。
公司表示,公司董、监事会于7月14日书面致函督促公司经营管理层,要求公司经营管理层在3个工作日内就张秀刚民间借贷纠纷案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并要求公司经营管理层就上述事项处理结果于本周内书面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此外,ST金顶还披露,攀枝花国资公司因股权转让起诉公司的案件被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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