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污染源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实现达标排放

2000-07-12 00:00
在金城江城区,4家水泥厂每年排放大量的粉尘。面对这样的数字,地区水泥行业粉尘治理现场会的与会人员无不感到肩头那沉甸甸的份量。日前,地区召开水泥行业粉尘治理现场会,要求加快污染源治理步伐,所有工业污染源尤其是水泥企业,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实现达标排放。

  

   与会人员参观了地区水泥厂粉尘治理情况。地区水泥厂、金城江铁路水泥厂分别就脱硫除尘问题作了经验介绍。会上,地区环保局局长赖绍周通报了我地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的情况。根据国家要求,所有工业污染源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实现达标排放,否则坚决实行关停。目前,距这一期限仅剩半年的时间。尽管我地区近年来在环境综合整治上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截至6月30日,地区 340家工业污染企业中,实现达标的有283家,达标率为83.2%,低于全国全区水平。未达标的57家企业中,水泥企业占重要比例。

  

   行署副专员蒋明红在会上说,近年来我地区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局部环境却出现了恶化,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与身体健康。不把污染带入新世纪,是我国对世界的庄重承诺,是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我们必须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如期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具体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一体化,高度重视治污工作,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工业污染源企业也必须认识到,保护环境不仅是社会对企业的要求,更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自身要求,因而必须抓紧实施安全、实用、有效、经济的治理办法,把治污与生产、生活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环保部门要为工业污染企业的达标排放提供进一步的技术支持。最后,蒋明红强调,作为重点污染源企业,水泥行业的粉尘治理问题能否解决,是按期实现达标任务的关键。

  

   自治区建材局局长张家蔚参加会议,并就水泥企业的脱硫除尘问题进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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