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意见 支持平顶山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4月5日从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认真落实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省长王凯调研平顶山时的讲话精神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动平顶山市走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路子,建设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现代城市,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关于支持平顶山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意见》,从八个方面支持平顶山市发展。
优化绿色发展布局。支持平顶山市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化生产生活生态布局,推进产业集约集聚集群发展。开展开发区规划环评和区域评估,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科学控制“两高一危”,支持发展绿色能源、绿色产业、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技术,推动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推动平顶山市重点项目“三个一批”建设,加大联审联批力度,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指导帮扶、环评督办、跟踪服务等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能快则快、应批尽批。对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国家、省重大项目,在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前提下,当地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确有困难的,省级统筹协调支持。
推动中国尼龙城建设。支持服务中国尼龙城高质量发展,对补齐关键环节、解决“卡脖子”难题、完善产业链的项目,在环保手续审批和项目建设全过程给予指导帮助。推动园区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创新园区生态环境管理模式,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争取全国“无废城市”试点。指导平顶山市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加大对“无废城市”重点领域技术创新、标准制定、项目建设的支持,推动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对“无废城市”重点支撑项目,在环评报批及建设全过程建立“绿色通道”。
助推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支持平顶山市加快钢铁、焦化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推进公交车、出租车、环卫作业车、渣土车、水泥罐车等车辆新能源化。优化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在秋冬季应急管控清单编制上给予平顶山市一定自主权限。巩固强化水污染防治成果,支持平顶山市规划实施河道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水生态环境调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重大工程,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支持平顶山市加快推进无主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项目和主城区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项目,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支持平顶山市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不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指导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积极指导汝州市持续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效,总结凝练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指导支持平顶山市所属县(区)积极参加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协同推动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支持平顶山市推进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管理机制试点。支持平顶山市生态环境执法指挥调度系统建设,深化大数据与生态环境监管高度融合。推动优化完善空气、水、土壤、农村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升县市监测能力。支持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智慧平台,统一高效使用监测监管数据,提高科学治污水平。
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平顶山市申请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指导平顶山市围绕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重点在水生态保护、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建设、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南水北调沿线饮用水源保护区村庄整治、监测服务能力建设、智慧环保建设等方面,科学谋划一批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扎实做好项目储备,争取获得更多国家和省级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支持平顶山市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政策创新,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编辑:张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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