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力水泥遭建设公司索赔过亿

南方都市报 · 2009-06-11 00:00

  6月10日上午,在广东惠州中级人民法院,因水泥生产线建设纠纷,惠州有名的固力水泥公司与十一冶建设有限公司开打官司,涉及金额3000多万元。庭审当日,惠州中院邀请28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到庭旁听、观摩。

  原告:未收到工程款要求赔偿

  原告十一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广西柳州。该公司的代表律师在法庭上称,2005年十一冶建公司中标,为固力水泥有限公司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2006年9月完工。该律师说,由于固力水泥公司的原因,一直没出具正式竣工验收报告,更不支付工程款。同时,固力公司却对生产线强行点火使用。因此,该律师要求法院判决固力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等各项赔款过亿元。

  被告:对方施工质量有问题

  对此,固力公司的律师在法庭上说,其实质原因是十一冶建公司的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十一冶建派驻工地项目经理不具资质,甚至看不懂施工图纸,多次违反图纸施工,导致后来不得不重新返工修理。该律师还表示,原告多次在夜间偷偷施工,减工减料,使用不合规格钢筋。并一一提出证据证明。

  针对原告索要工程款的要求,固力公司代表律师说,目前已经支付超过2000万元的工程款。该律师还对法庭说,除了工程质量,十一冶建还延误工期达192天。而当初双方签署合同规定,150天内完工。这名律师说,仅仅误工一项就给固力公司造成5000多万元的损失。固力公司反而要求,法院判决十一冶建返工修理、重做不合格工作,或支付300万修理费用。同时,要求支付600万违约金。

  业内人士:或涉建筑行业潜规则

  针对此案,建筑行业人士表示,建筑施工纠纷屡见不鲜。原因在于建筑行业潜规则,该市场准入门槛低,技术含量低,供大于求,承揽业务竞争激烈。所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揽到工程项目,竞相降低利润,虚报工期,对发包方的什么条件都答应。但一旦揽到工程,进入施工后,就通过各种手段要求发包方增加工程款,或虚报工程量等不正当手段提高自己的利润。否则就要挟停工。这时,因为工程已经开始,再找其他人施工来不及了,往往发包方不得不妥协。

  对该案,固力水泥公司说,当初竞标时,十一冶建压低报价,缩短工期。中标施工后,立即要求提高工程价款,为了达到目的,一度曾将塔吊等机器设备拆除要运出工地。而当时正值水泥旺销,固力水泥苦劝,并报警处理。

  6月10日,法院并没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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