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查处三千七百吨不合格水泥

经济日报 · 2002-06-25 00:00
  为确保国家重点工程的顺利建设,近日,陕西省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临渭分局对西南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工程建设中所使用的水泥进行了突击检查,共查处不合格水泥3700吨,总价值70余万元。经陕西省计量测试研究所检验,这次查处的三个品牌的不合格水泥主要存在外包装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计量不合格两方面问题。其中洛阳水泥厂生产的黄河牌普通硅酸盐水泥样品净含量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在抽查的30袋样品中,平均偏差为 1.32公斤,其中偏差最大的净含量仅为43.87公斤,是标准质量87.74%,远远达不到国家规定每袋净含量不得少于标志质量98%的标准。据了解,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临渭分局已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生产不合格水泥的厂家改正并给予了相应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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