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1条措施 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

中国建设报 · 2022-11-09 15:11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从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6个方面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

其中,在“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根据‘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等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已确定的交通、水利等项目要加快推进,在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鼓励民间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

在“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民间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手续办理,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加快技术进步等方面有较强带动作用、投资规模较大的民间投资项目,积极纳入各地区重点投资项目库,加强用地(用海)、用能、用水、资金等要素保障,促进项目落地实施”。

在“通过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城市老旧资源,因地制宜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通过精准定位、提升品质、完善用途,丰富存量资产功能、提升资产效益。因地制宜推广污水处理厂下沉、地铁上盖物业、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公路客运场站及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综合开发等模式,拓宽收益来源,提高资产综合利用价值,增强对民间投资的吸引力”。

在“深入落实降成本各项政策”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成本的各项决策部署,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持续推动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鼓励金融机构合理让利,推进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房屋租金等成本。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推动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编辑: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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