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重点工程建设禁用立窑水泥

2002-05-20 00:00
    日前,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使用水泥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确保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各类建设工程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重要建设工程、各类建设工程的重要部位必须使用旋窑水泥(不包括中空旋窑水泥),不得使用立窑水泥。其中,重要建设工程包括各类大、中型水坝、桥梁、隧道(洞)、涵洞、水闸、渡槽以及采用水泥修筑的高等级公路和高速公路路面。各类建设工程的重要部位,系指各类大、中型建设工程的基础和结构(包括大、中型工程所使用的承荷载的预制构件)、高度50米以上的烟囱、高度30米以上的水塔、高度20米以上的筒仓,以及设备基础、通廊支架、水池、挡土墙等主要的构筑物。

    《通知》还强调,商品混凝土必须使用旋窑水泥,不得使用立窑水泥。

    为确保《通知》的顺利贯彻实施,文件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或施工中,违反上述要求选用或使用水泥;设计单位必须按上述要求选用水泥,不得指定生产厂和供应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使用水泥,不得擅自改变,不得违反上述要求使用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工程监理单位应检验到场水泥试验报告单,及时发现并立即纠正建设工程中违反上述要求使用水泥的行为,在涉及水泥的建筑材料报审表上签字时,应检验水泥交易凭证,不得在违反上述要求的建筑材料报审表上签字同意;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上述要求使用水泥的建设工程,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

    四川省出台的这个《通知》,既是确保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的需要,也是调整四川水泥产业结构的需要。四川省作为西部大开发中重点地区之一,2002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安排达1760亿元,实际消耗水泥将达2800万吨及接近3000万吨。尤其是重点建设项目多,2002年是四川省建国以来计划安排最多、投资力度最大的一年。重点建设项目其工程质量更需要以优质旋窑水泥来保证。据统计,2001年四川省水泥产量2801万吨,其中优质旋窑水泥比例不到20%。

    可喜的是,近年来,尤其是2001年以来,四川双马水泥(集团)有限公司7号窑技改工程(日产1500吨熟料湿磨干烧生产线)、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日产3200吨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已投产,四川峨眉山水泥有限公司日产1000吨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近日投产,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产2000吨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年内投产,万源、资中、南江、天全、西昌、宜宾、自贡等地区也已规划建设新型干法生产线,淘汰工艺装备落后、产品质量差、环境污染严重的小水泥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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