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水泥:股东股份减持

上海证券报 · 2009-03-20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 年3 月19日接到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递交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自2007年7月16日至2009年3月19日收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售出本公司股份“ST秦岭”(60021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674,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1%。

  截止2009 年3 月19日收盘,该公司尚持有本公司股份87,282,3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2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405,9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7,876,416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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