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述院士强调水泥中“普通硅酸盐水泥”应该取消
现在一些地方的水泥厂,确实存在着生产普通硅酸盐水泥混合材掺加量超过国家标准15%的问题,正如唐院士说的那样“近年来有的水泥厂只要求水泥强度合格,将多掺混合材作为获取利润的一种手段”。这不仅是因为普通硅酸盐水泥价格高于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而且市场上普遍认为普通硅酸盐水泥的早期强度高于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通过近几年的水泥质量信息交流也发现,有些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水泥厂,不重视水泥混合材掺入量这一指标,在水泥抽查对比中,也不考核这项指标,致使一些地方的水泥厂混合材掺入量长期超过国家标准的15%(尤其是生产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厂家)。
这些水泥厂在为施工单位出具出厂水泥化验单时,也不具体标明每编号水泥混合材掺入量多少,而是标出小于15%,这样就很容易造成混凝土施工质量不合格,如某地区的公路路段,只使用了2年多时间,路面就出现了开裂。
由于一些地方的水泥厂生产水泥均化条件差,致使一些地方的公路路段和建筑物表面,虽然使用同编号的水泥而出现外观颜色不同的现象(同编号水泥掺同种混合材),这必然会影响混凝土的施工质量,这使我们联想到欧洲通用水泥强度标准ENV197—92,如表1中对水泥28天抗压强度不但规定了下限,而且规定了上限,以有利于提高出厂水泥的均匀性,我国水泥标准要求3个月才做一次水泥均匀性试验,这样是否间隔时间太长,建议我国水泥标准也应向欧洲通用水泥标准那样,水泥28天抗压强度不但规定下限也规定上限,这样更有利于提高水泥的均匀性。
另外,我国的通用水泥标准是采用不同品种、不同标号、不同混合材掺加量进行划分的,而国外先进国家的标准,如欧洲通用水泥标准是采用根据水泥中掺加的混合材料品种和数量,将通用水泥分为5大类型25种水泥,如表1上方所列。ENV197—92标准中按28天抗压强度分3个等级,每个等级按2天(或7天)强度分普通型和早强型2种,所有类型水泥均需达到表1规定的强度要求,这样既简便,又便于水泥专业工作者记忆。
在水泥强度龄期上,建议将3天龄期强度改为2天龄期,以便与国际先进水泥标准接轨,因为从水泥水化后最先生成水化硅酸钙C—H—S凝胶和水化铝酸钙情况看,2天强度更能准确反应出水泥的早期强度。由于我国已加入WTO,在国际水泥产品交流中,水泥龄期和强度标号划分的统一,将有利于我国水泥和国外水泥的贸易往来。建议我国水泥品种和混合材掺加量也应根据我国国情参照国外先进水泥标准方案如表1上方所示,ENV197—1—92标准中根据水泥中掺加的混合材料品种和数量进行划分,根据混凝土施工需要,增加不同品种的水泥混合材掺加数量,这样就更有利于我国不同地区的水泥厂更好地综合利用工业废渣,这不但有利于水泥厂提高经济效益,而且还能改善环境污染,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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