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亿投环保 节能减排“分羹”2100亿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3月6日上午10时举行记者会。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详解中央政府4万亿投资计划,其中用于节能减排、生态工程上的投资约为2100亿。
“4万亿”成两会关注热点年度投资安排还需人大审批
2008年11月,为应对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中央政府出台4万亿“救市”计划。由于数目之大、来势之汹,4万亿瞬时“走红”,成为各行各业关注的明星数字。而在今年召开的“两会”上,4万亿仍为大家探讨的热点。
4万亿如何分配?巨额投资最终又会不会走入重复建设的怪圈呢?
政协委员杨澜也表示十分关注4万亿投入与产出的性价比,以及在4万亿分配过程中的公正性和反腐败问题。
3月6日,在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详说明了4万亿投资在扩大内需中的重大作用,并对4万亿的分配格局进行了解析。
4万亿投资战略为:民生工程,主要为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大体总的规模是4000亿左右;农村民生工程包括农村安全饮水、农村电网改造、农村道路建设、农村沼气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大体上是3700亿;基础设施的建设,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等,大体上是15000亿;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方面,大体上是1500亿;节能减排、生态工程大体上是2100亿;调整结构和技术改造,大体上是3700亿左右;以及汶川大地震重点灾区的灾后恢复重建的10000亿。
张平介绍,这4万亿的构成实际上是一个安排的过程,根据形势发展的变化,也会有一些变化。同时,张平也纠正了一些人的认识误区:“4万亿不都是中央政府出,有一些还需要地方来承担,有一些还可以吸收社会投资,包括企业的投资和民间的投资。中央政府的投资是11800亿。”11800亿是从2008年第四季度到2010年底中央承担的总投资数额,对于具体年度的投资数目和项目安排,张平表示,还需经过全国人大的审议批准。
“4万亿”搭配地方债券将加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节能减排、生态工程投资2100亿,而3700亿农村民生工程中的农村安全饮水,以及15000亿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水利,也均与环境行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由此可见,环保行业已大分“4万亿”蛋糕,环境领域加速发展已安装好资金的加速马达。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也已明确指出,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认为,地方债券的发行也将促进地方环保行业的发展。“环保行业需要地方债券的出现!”傅涛说,“对于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是投资的责任主体,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受缚于没有投资工具,抑制了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给地方政府一个稳定合法的融资出口,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意义重大。”
“两个明确”“两个严格”力保“4万亿”投资不会重复建设
张平用“两个明确”、“两个严格”来保证4万亿投资不会出现重复建设。
“两个明确”,首先是明确投资方向。张平说,中央的指导思想是非常明确的,不搞一般性的加工工业,不搞重复建设,重点就是民生工程,就是农业,就是基础设施,就是社会事业,就是节能环保,就是技术进步;第二是明确责任。地方的项目,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中央的项目,中央的部门和中央企业是责任主体。所以在安排的过程中,一定要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
“两个严格”即严格审查和严格监管。严格审查就是要按照规划、按照产业政策、按照准入标准来审定这些项目。同时,还有财政部门的审查,还有信贷部门的审查,还有土地部门的审查,还有环保部门的审查;严格监管,即对这些资金的使用,对这些项目的安排,一定要加强监管。除了要求各个相关的部门监管之外,为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中央成立了24个检查组。整个落实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过程中,检查组要长住在地方,对中央负责。
张平表示,通过这样一系列的举措,将保证投资的安全、合理、有效的使用,避免重复建设,避免“两高一资”,避免这些资金被截留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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