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09年散装水泥量拟达到4300万吨

南方日报 · 2009-03-05 00:00

  根据省建设厅《广东省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要求,广东省2009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的具体工作安排已经出炉。据了解,2009年,广东省将确保新建建筑全部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同时力争《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下半年提交省人大审议并在年内出台。

  据了解,2008年广东省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基本达到节能标准,但在施工阶段还存在一些建筑不能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因此今年广东省将确保全部新建建筑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省建设厅将继续加大对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阶段的监管力度,对违反现行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和不执行节能设计的项目,将坚决依法处罚。

  按照计划,2009年全省70%的城镇建筑将应用新型墙材。具体来说,广东省将抓好汕尾、河源、清远、云浮等16个城市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并争取设立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加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和解缴工作力度。同时从源头抓起,依法抑制实心粘土砖的生产,严格禁止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

  在散装水泥方面,2009年广东省拟实现散装水泥供应量4300万吨;实现预拌混凝土量达1亿m3;完成预拌砂浆400万m3。全面抓好建设工程项目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各项工作,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同时加快农村建立推广使用散装水泥销售网点,提高全省使用散装水泥率。

  值得注意的是,省建设厅将协助省法制办、省人大修改、完善《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计划5月份组织省法制办、省人大等部门有关人员对国内建筑节能立法开展比较好的地区进行一次调研;下半年争取将《条例》提交省人大审议,争取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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