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再上新台阶

2002-04-18 00:00
    继国家命名哈尔滨为“九五”期间发展散装水泥示范市以后,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城市形象“三年大变样”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抢抓机遇,加大管理力度,努力开创高寒地区发展散装水泥事业新局面。2002年,市散办确定了今年的具体工作目标:散装水泥确保完成180万吨,力争达到190万吨,水泥散装率整体达到57%.全年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65万立方米,按规定配置工程预算水泥使用量70%的散装水泥设备。为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哈尔滨市散办推出六项措施:

    一、认真贯彻国家散装水泥政策法规,推动散装水泥依法发展。通过大力推进《哈尔滨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发挥职能优势,把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纳入全市工程报建核准程序,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统一管理。同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及各界意见,力争年内审议通过《哈尔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条例》,开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规范管理的新格局。

    二、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发展散装水泥再上新台阶。一是提高散装水泥设施和装备综合配套能力。二是强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工作。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破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难点问题,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征收。三是加大推广散装水泥科技含量。同时,要积极研究发展散装水泥的新课题,实现散装水泥装备的标准化、系列化,提高发展散装水泥整体技术水平。

    三、突破难点,实现建设工程应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大跨度迈进。一是采取综合措施控制现场搅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施工噪声污染等城市建设管理重点工作,塑造哈尔滨对外新形象。二是努力降低预拌混凝土生产成本。

    四、加强行业管理,大力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一是探索建立规范化的管理机制,推行“三会一查”制度。二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主动为企业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排忧解难。

    五、依法推散用散,严厉打击违法违章行为。一是增加执法力量和执法工作力度,依法查处不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的行为。二是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活动,促进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三是严厉处罚不按法律法规用散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六、注重宣传引导,努力营造用散舆论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各级领导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的关心和支持。二是选准层面,重点宣传,向社会各界详细阐述发散不仅与市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而且也是政府一心一意为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三是树立典型,特色宣传。通过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引领周边县(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市场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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