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定价博弈终要靠市场供需解决
涨还是跌?2009年煤炭订货会定价起纷争。从理论推测来看,本轮煤炭订货年会存在三种博弈结果;但无论是何种结果的出现,可能都会出现一个事实:经过各方妥协的合同价或成一纸空文,未来煤炭价格或随行就市,按照市场供需确定。
煤电各方从自身利益出发各执一词,但目前不利于煤炭企业的最大核心问题是市场煤价已经跌至今年合同价格附近,且仍有下跌空间。最终结果虽然很难推测,但理论上存在三种能达到纳什均衡的博弈结果:一是合同价按照煤炭企业意愿小幅上涨,如果市场价格跌破合同价,电力企业的最优策略选择是不执行合同而转购市场煤;二是参照市价确定合同价,同时在合同添加附加条款,市场价格变化时合同价亦随之调整或定期调整,这是最公平、最有可能的结果;三是按照电力企业意愿下调合同煤价。
无论哪种博弈结果的出现,可能后继执行过程中都会出现一个事实:辛苦谈判的合同价或成一纸空文。从我国既往历史经验来看,煤炭合同价格即使签订,但供需方也未必按照签订的价格执行。以西山煤电(000983)为例,今年3次上调焦煤价格,1次下调焦煤价格,都是由市场供需形势决定。
由于煤炭市场已转变为买方市场,有些资源大省却在谈判之前抛出限产政策,以期加重谈判砝码。此举真能凑效?国内煤炭行业并非几家寡头垄断,因此在当前的市场格局下,即使一个省份的联合体依然只是价格的接受者而非制定者。退一步而言,假使山西5大集团及平朔公司减产后可以维持价格,那么对于其他省份的大型煤矿以及以低成本占优的小煤矿来说最优策略是满负荷生产以趁机扩大市场份额和销售收入,大量搭便车者的存在反而使主动限产的企业陷入被动。
山西省煤炭局在年度合同价格谈判前夕推出减产计划,我们理解更多是一种谈判的策略。当前对于煤炭企业个体最优策略是开拓销路和市场,根据自己能够获得的最大市场份额来决定自身的产能利用率,因而根据市场情况被动减产是更符合企业利益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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