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请报送08年散装水泥工作总结及09年工作安排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散装水泥办公室,第一、二批禁现城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散装水泥办公室:
为总结2008年散装水泥工作取得的成绩,做好2009年散装水泥推广工作和拟于2009年2月由我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召开的“全国散装水泥工作会议暨城市禁现工作现场会”(另行通知)的准备工作,请各地对2008年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根据各地实际,提出本地区2009年散装水泥工作思路和安排。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地区2008年散装水泥工作总体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典型经验等。
二、2008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支出情况,包括支持方向、规模、重大项目等。
三、第一、二批“禁现”城市在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发展预拌砂浆过程中的做法、经验等,包括配套措施、相关标准、规范的制订;引导预拌砂浆物流设施建设、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等;本市预拌砂浆市场供求情况、工作中的难点等。
四、2009年本地区散装水泥工作目标、思路及举措。
请各单位将文字材料于2009年1月10日前报送商务部(商贸服务司),同时报送电子版。第一、二批“禁现”城市在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发展预拌砂浆过程中的做法、经验等材料报送工作由所在省散装水泥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材料可直接报送我部,注意要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东长安街2号;邮政编码:100731;联系人:任碧云、李嘉建;电话:010-85093774、85093766;传真:010-85093774;邮箱:smbiaozhun@mofcom.gov.cn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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