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汇票带来的中小企业资金隐患及对策
电子商业汇票以数据电文形式代替纸质商业汇票,是纸质商业汇票的继承与发展,具有高效、安全、便捷等特点,旨在提高市场主体资金流通速率、金融市场化水平,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发现,电子商业汇票实际运用过程却加剧中小企业“资金占用”隐患,短期会对中小企业造成较严重的经营风险,长期则不利于我国产业生态提升,将制约构建新发展格局。此外,我国票据市场经历十年发展取得一定的成就,但随着票据电子化推进、金融活动不断深化,许多新问题与政策盲点也逐步显露。
一、电子商业汇票的发展与隐患
电子商业汇票逐渐成为主流。商业汇票是工业企业常用的结算支付工具。近年来通过试点、完善、电子化及平台搭建等多阶段发展,我国商业汇票业务实现高速发展(见表1)。数据显示,2018-2021年,全国实际结算商业汇票业务从1892.57万笔、16.21万亿元增长至2264.86万笔、22.26万亿元,年均增长分别为12.08%、11.15%;全国电子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由1489.36万笔、17.19万亿元提高至2738.25万笔、23.99万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2.51%、11.75%。随着市场应用份额增加,电子商业汇票主导地位迅速提升。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起票面金额大于100万元的商业汇票将全部转为电子商业汇票”。根据相关研究,2021年末,我国票据市场承兑业务中电子票据的占比已高达99.3%。
电子商业汇票加剧中小企业“资金占用”隐患。商业汇票存在承兑期限,部分大型企业利用产业链优势地位,优先选择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款项,延长支付周期,但无形中占用配套企业资金,导致企业货款回收周期延长,资金流通受阻。中国因保监会调研结果显示,31.5%的中小企业表示在货款交付时收到汇票,其中有31.2%的企业表示汇票占销售收入的四成以上,17.9%占六成以上。尤其是部分大型企业借助电子商业汇票进一步拉长货款支付期限。《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票据承兑期限不超过6个月。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将电子票据的承兑期限延长至1年,叠加近年来我国对电子商业汇票的大力推广,导致许多中小企业在实际货款回收中面临更长的资金流转时间,生存压力进一步加大。
二、电子商业汇票“资金占用”隐患的影响
短期看,大型企业利用电子商业汇票“占用”资金、延迟付款时间对中小企业造成较严重的经营风险。我国中小企业一直面临严峻的资金压力,受自身体量与风控能力影响难以获得充足的信贷支持,加上多接受商业汇票作为结算支付手段,资金周转需求压力较大。新冠疫情以来,全面停摆与疫情防控常态化交替,制造企业运营成本极大提高,保障充足现金流运转成为困扰发展的难题。同期,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或造成中小企业资金环境加速恶化。数据显示,2018-2021年,我国电子商业汇票出票、贴现业务金额分别由16.79万亿元、9.73万亿元增长至23.52万亿元、14.99万亿元,年均增长分别为11、89%、15.49%,其中贴现业务增速明显高于承兑业务水平(11.75%)。贴现业务要求收款企业支付相应利息以提前获取汇票金额,这一业务的快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反映出中小企业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迫切,也说明电子商业汇票一年的承兑期限对相关企业的经营活动造成严重的资金限制。研究显示,71.9%的企业选择将商业汇票贴现以获得流动资金。
从中长期看,电子商业汇票隐形的“期限延长”不利于我国产业生态提升,将制约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际上,电子商业汇票与纸质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的差异属于政策协同时的过渡性措施,但无形中加重了产业链中优势或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或配套企业的“资金占有”,一旦相关企业出现资金短缺危机,恐造成产业链资金链条断裂、企业“破产潮”“倒闭潮”等一系列连锁反应,最终中断现有产业升级进程,甚至出现产业衰退的后果。此外,商业汇票是常用的供应链金融工具,但我国承兑期限政策上存在的模糊空间使得金融信用体系缺少规范性与统一性,可能驱使部分优质企业倾向与金融体系背景更加成熟的供应商进行交易或合作,逐步将目标客户定位至欧美等发达国家,削弱国内市场定位。
三、对策建议
狠抓政策落实,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引导与支持行业的市场主体严格落实2022年1月央行会同银保监会修订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针对市场主体变相将电子商业汇票最长付款期限延长至一年以上的行为,研究相应的针对性的监督惩罚措施,进一步界定承兑期限政策上存在的模糊空间,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对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监管,规范电子商业汇票流通市场秩序。
加快数字技术应用,提高电子商业汇票标准化与市场透明度。探索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手段在电子商业汇票的应用,提高支付效率,防范伪假票据风险。落实《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推进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标准化。制定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操作细则,完善上海票据交易所汇票信息披露平台,及时对接企业征信信息,提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市场透明度,重点约束市场主体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与权责,逐渐杜绝市场主体财务公司自身发行的电子商业汇票在市场间的流通。
促进产业链内循环,构建链内外双循环互促互进的新局面。产业链内,引导与鼓励市场主体通过科学布局、优化投资,有序发展资金需求量,积极推广预付款、即付款等方式,严防“店大欺客”行为。清理质保金、保证金、担保金、押金、预缴税金等,降低资金滞留量。大力支持链融、链票、链清算等服务和技术调控资金账存量。产业链外,基于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健全完善产融合作体系,减少中介服务环节,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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