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增产保供,这个基础需要夯实
当前全国多地气温骤降,随着采暖季日益临近,煤炭电力需求将大幅攀升。保障迎峰度冬能源电力供给,让老百姓温暖度冬,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必须夯实煤炭增产保供安全基础。
安全生产,关系重大。煤矿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会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会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和能源电力增产保供。对于我国这个以煤为主的能源大国而言,煤矿安全是国家能源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多年来在法制建设、体系建设上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机制提出要求,推动煤矿安全体系升级。经过数十年不懈努力,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了由高事故、高死亡、高增长向低事故、低死亡、负增长的历史性转变。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实现了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性好转,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了矿工工作生活,为新时代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煤矿安全无小事。当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挑战仍存:一方面,中小煤矿为数众多,生产技术水平有限。虽然我国煤炭工业的产业组织结构有了很大改善,但总体上看,仍存在企业小而散、集中度低等问题。经过近年来的整顿,小煤矿的技术面貌有所改善,但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仍然较大,仍存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与世界主要产煤国相比,我国煤炭赋存条件较差,主要依靠井工开采,高瓦斯矿井多。随着煤矿开采深度加大,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持续增高。
特别是进入迎峰度冬期间后,周期性阶段性风险更高。在煤炭增产保供需求之下,部分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冲动增强,设备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转,事故发生概率增加;一些企业为多出煤,赶工期、抢进度,无视安全盲目超产,导致采掘接续紧张,灾害治理的时间和空间不足,事故风险累积。
面临能源电力保供的关键时刻,必须紧绷煤矿安全生产这根弦。在周期性安全风险防范上,要紧盯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不放松,紧盯瓦斯“第一杀手”不放松;在阶段性安全风险防范上,要处理好安全与保供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保供理念,科学合理制定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到煤矿能产尽产、稳产增产,有效增加市场供给,全力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
治标更要治本。长远来看,从根本上提升煤矿安全,必须持续优化煤炭产业结构。要深入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办矿标准,有序退出过剩产能,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煤矿。科学规划煤炭生产布局,以大型煤炭基地为重点,在资源条件好、开发潜力大的区域,着力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并引导优质产能向优势资源地区聚集,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我国煤炭工业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为煤矿安全生产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在此基础上,大力推动煤矿智能化转型。通过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可避免矿工直接面对灾害事故风险,减少人员误操作,大幅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从根本上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智能化建设可形成部分生产能力储备,增强供给的弹性,切实履行煤炭兜底保障作用。下一步,要因矿施策分类推进智能化建设,支持鼓励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探索拓展智能化建设应用场景,构建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全力推进智能化建设走深走实。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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