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推动中国煤炭订货体制改革

财讯网 · 2008-10-30 00:00

  山西省副省长陈川平日前要求,山西全省煤炭交易均应进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推动中国煤炭订货体制改革,国有重点煤电企业应带头体现企业社会责任。并且鼓励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努力构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和谐共赢的煤电战略合作关系。

  据统计,2008年1至9月,山西重点电煤平均售价上涨169元/吨。而同期煤炭综合成本上涨137元/吨,本已逐步缩小的“计划煤”和“市场煤”差价进一步拉大。有关专家认为,这不利于保障煤炭正常供应。

  陈川平强调,省内煤炭企业与省内电厂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合同关系,不仅可以共同承担市场风险,还可以共同确保经济效益。从2008年开始,山西省里都要做好省内电厂与煤炭供货合同的签订工作,每个电厂必须与煤炭企业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签订合同,并作为强制措施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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