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0万平米以上新小区 应采用“装配式”建造
建筑领域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那么,该如何降低建筑领域的碳排放呢?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进行了解读。按照计划,安徽省将启动编制75%建筑节能标准,并率先在合肥、芜湖、滁州、马鞍山等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执行,2025年全面执行。
随着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安徽省新建建筑增速加快,建筑规模持续扩大,建筑领域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不断增加。为此,安徽省出台了《行动计划》,助力节能减排,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整个行动计划共16条,包含实施新建建筑能效提升、既有建筑运营降碳、建筑用能结构优化三大行动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其中,安徽省将推动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升级,并明确安徽省装配式建造的范围。
据介绍,安徽省目前执行的是节能率65%的建筑节能标准。根据《行动计划》,安徽省将启动编制75%建筑节能标准,并率先在合肥、芜湖、滁州、马鞍山等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执行,2025年全面执行。同时支持滁州等市开展省级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城市建设,支持合肥、阜阳、淮南、六安、黄山等市开展低碳片区试点,建成一批近零能耗建筑项目。相关人士表示,支持开展省级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城市和低碳片区试点建设,有利于释放安徽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潜力,助力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
此前,安徽省并未从项目的规模上划定实施装配式建造的范围。《行动计划》在参考北京、浙江等地做法后,进一步明确了安徽省装配式建造的范围。规定新立项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地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应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他地上2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同时在合肥、六安、广德等地开展装配式绿色农房区域试点。持续加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开展智能建造试点,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联盟,培育皖北、沿江、省会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
另外,《行动计划》还强化了安徽省既有建筑用能运行管理。安徽省目前虽已建立了安徽省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但接入平台的公共建筑数量少,对既有建筑用能缺乏有效管控。《行动计划》规定加强安徽省既有建筑运行管理,建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平台,在公共机构中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到2025年,全省公共机构实施不少于150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高于同类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平均水平的居住建筑,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开展节能改造,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编辑: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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