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公告:债券到期兑付

2002-01-15 00:00
  14日(600668)尖峰集团发布公告,公司曾于1999年1月15日至2月15日在浙江省范围内发行了8000万元的企业债券,期限三年,年利率为5·79%。该债券于2002年1月15日开始到期兑付,本息合计共为9389·6万元,兑付期为2002年1月15日至2002年2月28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兑付者,从2002年3月1日起到公司财务部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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