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流对水泥行业税收实行精细化管理

广西日报 · 2008-09-11 00:00

  针对水泥企业价格稳中有升,而税负偏低的情况,广西北流国税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水泥企业的税收管理。到8月19日止,水泥行业税款入库3839.97万元,同比增收2017万元,增长254.09%。

  该局针对部分企业虚增成本,纳税申报不实的情况,对水泥行业税收分析深入化、预测精细化、管理科学化,并建立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在征管中,根据不同企业实行“用电度、最低销售价格”的双限管理,对帐证不够健全的水泥企业分为三类,对每类企业的销售价每月初、月底各定一次,如7月份销售申报价一、二、三类企业分别不得低于230、250、270元。在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的同时,强化征管到位和纳税评估,对税务人员强调工作纪律,防止个别税务人员在工作中“吃拿卡要占报”现象发生。通过以上举措,水泥行业税收征管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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