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被打破 ST大水重组遭遇变故

上海证券报 · 2008-07-17 00:00

  再过一周,ST大水就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大同水泥集团部分变更非现金资产抵偿占用资金方案。然而,记者昨天获悉,由于半年以来ST大水发生了许多变化,ST大水49.21%股权的竞买人南京美强特钢有限公司(下称“南京美强”)与大同水泥集团正在协商新的重组协议。若达不成协议,临时股东大会可能无法按计划进行。

  ST大水7月3日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原资产清欠方案作细微调整:将其中两宗土地使用权和石灰石采矿权变更为以现金偿还所欠公司债务11738.12万元,另支付资金占用费728.94万元。该议案计划提交7月2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07年12月,经过竞价,南京美强竞得大同水泥集团持有的ST大水10240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49.21%。2008年1月15日,南京美强已缴纳全部股权拍卖款,但股权至今未过户。记者获悉,上述董事会召开,南京美强没有参与,有关变更事项也没有经过南京美强。

  但是,上述变更协议中所涉及的资产,按协议已经抵偿给ST大水,只是还没有过户。7月3日的公告称,截至当日,山西省高院尚未给南京美强下达民事裁定书。而去年与南京美强同天竞得ST大水9.61%股权的买受人储辉已于4月3日收到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股权变更登记至买受人名下。

  南京美强为何遭遇不同“待遇”?据南京美强董事长傅宜东表示,法院要依据重组方案,才能下达裁定书。但是,南京美强竞得ST大水49.21%股权,需报中国证监会获得要约收购豁免后,重组方案才能生效。

  记者获悉,去年年底拍卖前,南京美强与山西方面达成协议:ST大水注册地不变;投资8亿元,上两条日年5000吨的干法水泥生产线;支付不少于3.5亿元现金,用来解决债务;并有明晰的未来发展战略和员工安置计划。

  然而,随后半年来,ST大水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冀东水泥将在大同水泥集团建两条日产4500吨水泥的生产线;部分变更原定以资抵债条款,这些变化实际上打破了山西方面与南京美强原定重组协议。

  双方重新坐上谈判桌,重组再生不确定性。不过,双方握手言和可能仍然较大。对南京美强来说,是否做水泥业务无关紧要,只是希望尽早推进重组;对大同市国资委来说,希望大同水泥集团尽快实施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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