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赤壁)有限公司纵向一体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5月27日,湖北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发布华新水泥矿山、骨料、环保处置、水泥、混凝土纵向一体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1月8日,华新水泥(赤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组织湖北绿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华新水泥矿山、骨料、环保处置、水泥、混凝土纵向一体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现场检查。
验收组现场查看了生产区、生活区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验收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汇报,查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中伙铺镇南山村,实际总投资为6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58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9%,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为两条生产线,搅拌楼、制砂楼、储存系统、输送系统、原料及水称量等供给系统,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商品混凝土80万m3/a,与环评设计基本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华新水泥(赤壁)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委托武汉笋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华新水泥矿山、骨料、环保处置、水泥、混凝土纵向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7月28日取得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关于华新水泥矿山、骨料、环保处置、水泥、混凝土纵向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咸环赤审字[2021]7号)。
(三)验收范围
该项目的验收范围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转运粉尘:制砂进出料、转运平台均设置3套布袋除尘器,后经3根30m高排气筒(7#~9#)有组织排放(由无组织改为有组织排防,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沉淀池沉渣经压滤后用于自有矿场复垦回填,危废暂存间实际为20m3(沉淀池沉渣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危废暂存间实际规模较大,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综上,不属于非重大变动情形。
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砂石筛分粉尘、制砂粉尘、联合储库呼吸粉尘、转运粉尘、原料装卸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原料筒仓呼吸粉尘、搅拌楼搅拌粉尘。
砂石筛分粉尘:筛分车间三面围挡,经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1#)有组织排放。
制砂粉尘:制砂系统密封设置,经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2#)有组织排放。
联合储库呼吸粉尘:储库密闭设置,经收集后引至对应4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4根40m高排气筒(3#~6#)有组织排放。
转运粉尘:制砂进出料、转运平台均设置3套布袋除尘器,后经3根30m高排气筒(7#~9#)有组织排放;同时搅拌楼、配料系统全封闭;皮带输送廊道封闭,在搅拌站外围设置水喷淋系统。
原料装卸粉尘:堆场设置防风格栅,安装喷淋设施,堆场地面硬化处理,运输廊道全封闭。
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搅拌楼外侧设置固定式喷雾装置,定期对地面进行清扫;地面硬化,运输车辆采用搅拌车,限制车辆的行驶速度。
原料筒仓呼吸粉尘:搅拌楼全封闭,水泥筒仓(4座)、粉煤灰筒仓(2座)、矿粉筒仓(2座)、膨胀剂仓(1座),每个筒仓顶部设置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由排气孔无组织排放。
搅拌楼搅拌粉尘:搅拌楼全封闭,搅拌机顶部设置脉冲袋式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强管理维护,搅拌车间、架空输送带全密闭隔离。车辆运输噪声:加强管理,设置限速、禁鸣标志。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除尘器收尘灰回收后再利用;搅拌机废料、试验用混凝土、返厂混凝土经砂石分离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沉渣:经压滤后用于自有矿场复垦回填;废机油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危废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各类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基本可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①有组织粉尘达标排放情况
砂石筛分粉尘排气筒(1#):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值在1.81mg/m3~2.00mg/m3之间,排放速率均值在0.045kg/h~0.049kg/h之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15m;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制砂粉尘排气筒(2#):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值在16.5mg/m3~16.7mg/m3之间,排放速率均值在2.19kg/h~2.26kg/h之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15m;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联合储库呼吸粉尘排气筒(3#):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值在1.56mg/m3~2.17mg/m3之间,排放速率均值在0.038kg/h~0.053kg/h之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40m;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9kg/h)。
联合储库呼吸粉尘排气筒(4#):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值在1.43mg/m3~1.49mg/m3之间,排放速率均值在0.028kg/h~0.028kg/h之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40m;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9kg/h)。
联合储库呼吸粉尘排气筒(5#):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值在8.31mg/m3~8.38mg/m3之间,排放速率均值在0.128kg/h~0.129kg/h之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40m;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9kg/h)。
联合储库呼吸粉尘排气筒(6#):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值在2.06mg/m3~2.16mg/m3之间,排放速率均值在0.037kg/h~0.038kg/h之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40m;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9kg/h)。
转运粉尘排气筒(7#):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值在6.50mg/m3~6.67mg/m3之间,排放速率均值在0.036kg/h~0.038kg/h之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30m;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23kg/h)。
转运粉尘排气筒(8#):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值在2.40mg/m3~2.42mg/m3之间,排放速率均值在0.007kg/h~0.007kg/h之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30m;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23kg/h)。
转运粉尘排气筒(9#):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值在12.5mg/m3~12.7mg/m3之间,排放速率均值在0.167kg/h~0.167kg/h之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30m;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23kg/h)。
②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3个点位的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在0.238mg/m3~0.337mg/m3之间,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0.5mg/m3)。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1~▲4 昼间噪声在61.0dB(A)~62.0dB(A)之间,夜间噪声51.6dB(A)~54.2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五、要求与建议
(1)明确本次验收范围,完善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数量、型号、设计指标、布设位置等信息,核定原材料使用量和生产规模。
(2)目前制砂楼未采用封闭降尘,明确是否采用封闭降尘措施,采用措施建设时限或不采用封闭措施的可行性。
(3)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进一步加强厂区环境卫生和厂区绿化工作。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新水泥(赤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中伙铺镇南山村
联系人:张劲
联系电话:0715-5601638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公示期: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华新水泥(赤壁)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2日
编辑:孙蕾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