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水泥大股东改以现金抵偿占款

《财经》 汪苏 · 2008-07-03 00:00

  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0673,下称大同水泥)称,其控股股东大同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同水泥集团)将以现金方式支付部分非经营性占款。

  大同水泥集团为大同水泥控股股东,持有后者58.82%股份。截至2006年10月底,大同水泥集团累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4亿元。2006年底,双方达成协议,大同水泥集团同意以持有的七宗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及石灰石矿采矿权抵偿上述债务。

  7月2日,大同水泥发布公告称,由于抵债资产中两宗土地使用权和石灰石采矿权过户存在难度,大同水泥集团决定改以现金方式抵偿部分占款,除支付1.17亿元现金外,另支付资金占用费729万元。其余抵债资产仍按原抵债方案执行。

  大同水泥2005年、2006年分别亏损1.37亿元和0.43亿元,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处以退市风险特别处理。2007年,大同水泥实现净利润475万元,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仍亏损0.29亿元。大同水泥表示,其现有熟料生产线为落后的湿法工艺,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将在2010年前关闭。

  2007年底,因借款纠纷,大同水泥集团持有的大同水泥12240万股份被司法拍卖。最终,南京美强特钢有限公司竞得10240万股份,占总股本的49.21%;自然人储辉竞得2000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9.61%。但由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直未下达民事裁定书,公司资产重组目前仍不明朗,建设新型干法生产项目的资金安排也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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