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厂余热发电设计规范》国家标准即将出台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杨瑾峰处长
2008年4月29日,由中材节能发展有限公司和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主编的《水泥工厂余热发电设计规范》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规范》)讨论稿审查会在北京西直门宾馆召开。会议由国家建材标准定额站吴佐民站长主持。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杨瑾峰处长、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曾学敏、中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于国波等领导到会并讲话。
中材国际、南京水泥院、北京凯盛、成都院、南京凯盛、合肥院、中国节能(香港)、上海电气、海螺集团、华润集团、大连易世达、中信重机、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等公司派代表参加了会议。
水泥窑余热发电技术在我国已经发展到比较成熟应用的阶段,无论是技术水平还是装备水平都达到了比较高的水平。但在实际工程设计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诸如:余热发电如何适应水泥生产的问题;余热发电的发电指标如何保证水泥生产热耗的问题;余热发电的建设如何保证生产线的环保指标等问题;余热发电对生产线的额外增加的负荷问题等。为此制定出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范》国家标准尤为必要和迫切。根据建设部下达的《2007年度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计划》(建标[2007]126号)工作进度的要求,中材节能公司和天津水泥设计院结合行业和国家要求制定了《规范》(草案),并在此次会议上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处长杨瑾峰在致辞中首先代表建设部向中国水泥协会、国家建材标准定额站、中材集团、中材节能公司、天津院以及参与此次标准起草的单位表示感谢,在建设部组织的200多项标准建设中,建材行业组织的此次标准制定,比较早的拿出送审稿,体现了建材行业对国家节能减排事业的重要贡献。此次标准的制定,对水泥行业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本次会议讨论中,要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制定的程序和原则来完善这项工作,要按照方针政策和法规,立足于行业现状也要综合国内外先进技术,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要和其他的标准相结合,安全性、复合型应该与现有的相关行业相协调,同时要考虑其可操作性和将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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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曾学敏
中材节能发展有限公司张奇董事长
中国中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于国波在讲话中首先感谢国家主管部门对中材集团的信任,同时希望各企业在《规范》问题上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要畅所欲言,在技术上没有单位界限,对技术的追求也是无止境的,在保证水泥烧成热耗不提高的前提下尽量多利用废气发电,这也是大家的共识。《规范》不提倡以提高水泥窑热耗来提高发电功率的做法。要通过对《规范》的审查,将各自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心得融会到《规范》中,我们一定认真听取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为余热发电这项技术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曾学敏在讲话中指出,此次起草的《规范》是国家标准体系建设的需要,是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自身余热发电技术的需要。截至到2007年底,建材行业余热发电项目,已经投入运行的机组92台,装机容量740MW,目前行业对此项技术的认识比较统一,在建和设计的项目数量很多。《规范》的出台非常迫切。并希望《规范》的讨论制订要严格按照建设部的相关程序要求进行推进。
审查会听取了《规范》主编单位对《规范》的制订过程和参考依据所作的工作汇报会议,参会专家就规范内容进行了详细充分的讨论,对规范的修订提出了十分具体的宝贵意见。会议认为,《规范》的制订充分反映了近年来我国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余热发电技术进步的整体水平,鲜明体现了国家近年的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准确合理、可操作性强。经过充分讨论,提出了对《规范》的送审意见。
会议建议增加中信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大连易世达能源工程公司、南京凯盛设计有限公司作为参编单位。并要求参编单位配合主编单位于6月底前完成征求意见稿。
这次会议开得高效、务实,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作为主编单位,中材节能公司、天津水泥院将根据与会专家就规范具体内容提出的修订意见在对《规范》进一步的完善过程中进行研究与落实,力争尽快圆满完成本次国家标准的制订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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