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资金4700万元,江苏一老牌水泥厂“浴火重生”

2022/09/02 09:34 来源:南通网

两年前,这家公司身负上亿元债务已经无力继续经营。......

码头旁的吊机上下装卸材料,混凝土搅拌车进进出出,8月26日,记者来到原南通海天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公司”)时,厂区里一派忙碌景象。很难想象,两年前,这家公司身负上亿元债务已经无力继续经营。就在企业濒临绝境之时,如东法院探索“清算式重整”方式,及时从破产清算转为重整程序,在保留企业有效生产力的同时,挖掘再生潜能,引入资金4700万元,最大化实现了破产财产变现。如今,不仅百余名员工的就业生存得到了保障,这家老牌水泥生产企业也“浴火重生”。  

此前,海天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严重资不抵债,债权人数众多,数十件执行案件不能履行且结欠历年职工社保。2020年9月,如东法院裁定受理海天公司破产清算。如果直接走清算流程,即使将公司的资产全部处置,也不够清偿债务。综合研判后,如东法院认为企业并不是“无药可救”,可以一边帮企业维持生产经营,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利益、员工利益,另一边为企业寻找“下家”,争取重整的可能。  

对海天公司来说,水泥生产许可证是一项稀缺生产资质。然而公司原有水泥生产许可证2021年9月就要到期,如果不能按时办理延期,公司的其他资产也将变成一堆废铁,更谈不上有人来投资。为确保海天公司能够延续生产,如东法院努力协调各方关系,指导破产管理人围绕厂区生产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整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功夫不负有心人,2021年7月,海天公司通过生产资格综合验收,水泥生产许可证顺利续期。  

码头使用权是海天公司的另一项重要无形资产。2021年1月1日,如东县人民政府下发《如东县内河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只有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码头方可使用。但海天公司原使用的码头不符合要求,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应当取缔。为确保重整后企业生产要素不因破产而残缺,如东法院迅速指导管理人对海天公司码头进行规范性提升,并适时启动府院联动机制。经相关部门联合验收,海天公司在2021年12月成功领到了港口经营许可证。  

为重整打牢基础后,如东法院着手指导管理人制订切实可行的“清算式重整”方案,将海天公司生产厂区内资产与公司其他资产、负债相剥离,并与附随于海天公司的生产资质组成重整标的,将重整标的以转让海天公司100%股权的形式进行司法网拍,通过公开竞价成功遴选出清算式重整投资人。随着投资人支付的清算式重整对价款和海天公司其他财产全部变现收入向全体债权人进行了清偿,海天公司破产重整也圆满完成。  

当天,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加如东法院开放日活动。实地参观重整成功后的企业,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后,市政协委员吴理梅称赞如东法院破产案件办理效率高,真正做到了让企业“破产不停产”“救治与生产两不误”。  

该案是如东法院强化破产案件审理,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2020年1月以来,该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05件、审结69件,较2017~2019年同比增长119%、110%。通过破产和强制清算处置“僵尸企业”超过100户,最快用时47天审结,清理债务52.12亿元,清偿债权6.98亿元,盘活资产6.12亿元,释放土地资源30.19万平方米,妥善安置职工962人,清偿职工债权982万元。在破产审判工作中,如东法院始终秉持拯救困境企业的破产审判理念,积极运用重整、和解制度拯救危困企业,为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维护经济秩序和就业稳定提供了司法保障。  

“协同做好破产审判工作,对于保障社会稳定、维护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如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德华表示,该院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提升年”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府院协调联动,加强政策支持和人才支撑,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最大限度释放破产重整制度价值,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编辑: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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