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始价4.87亿元!安徽出让一水泥用石灰岩矿、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采矿权

自然资源部 · 2022-01-10 10: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合肥市人民政府批准,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出让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石灰岩矿、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采矿权。

据了解,该矿山资源储量:本次出让的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石灰岩矿、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等资源量共计14969.11万吨,其中:水泥用石灰岩矿10595.3万吨(其中原安徽大江股份有限公司石山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量3141.19万吨,新增资源量7454.11万吨),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1006.01万吨,高岭土矿资源量61.8万吨,剥离物(覆盖层、剥离物、夹石体)1291.67万立方米(3306.00万吨)。

开采标高: +146.5米至 +2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经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实施。本次出让的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石灰岩矿、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设计可利用资源量共计14587.63万吨,其中:水泥用石灰岩矿石10353.53万吨,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981.07万吨,高岭土矿(控制+推断)资源量61.8万吨,剥离物(覆盖层、剥离物、夹石体)3191.25万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采矿权竞得人须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办理采矿许可证,按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并按照国家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拟出让年限:28.7年  具体出让年限28.76年(含1年基建期),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

起始价:48700万元

以下为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合肥市人民政府批准,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出让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石灰岩矿、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采矿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00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大市场三楼323、325室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石灰岩矿、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

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地理位置:位于庐江县城东北约18公里处,行政区划属庐江县冶父山镇、盛桥镇。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25'50",北纬31°21'33"。

面积:0.994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J1 3470699.60 39539980.46

J2 3470850.07 39540143.92

J3 3471257.30 39540661.72

J4 3471527.10 39541046.11

J5 3471394.98 39541155.74

J6 3471360.43 39541235.24

J7 3471468.24 39541365.82

31) 3471433.61 39541394.55

5) 3471315.48 39541221.71

6) 3471161.46 39541031.77

J26 3471234.61 39540960.78

J25 3471152.18 39540763.00

J24 3471121.98 39540655.36

J23 3471073.35 39540568.57

J22 3470989.11 39540429.78

J21 3470890.46 39540316.65

J20 3470667.75 39540138.97

14) 3470636.38 39540165.27

15) 3470566.35 39540093.93

* +90.9 +25

15) 3470566.35 39540093.93

14) 3470636.38 39540165.27

J20 3470667.75 39540138.97

J21 3470890.46 39540316.65

J22 3470989.11 39540429.78

J23 3471073.35 39540568.57

J24 3471121.98 39540655.36

J25 3471152.18 39540763.00

J26 3471234.61 39540960.78

6) 3471161.46 39541031.77

5) 3471315.48 39541221.71

31) 3471433.61 39541394.55

J8 3471100.59 39541670.87

J9 3470989.63 39541594.03

J10 3470892.85 39541505.41

J11 3470823.93 39541345.47

J12 3470761.24 39541206.32

J13 3470745.65 39540960.02

J14 3470547.89 39540725.45

J15 3470487.78 39540651.36

J16 3470448.83 39540550.43

J17 3470400.10 39540366.83

J18 3470523.87 39540261.07

J19 3470468.53 39540177.23

* +141.20 -25

16) 3470468.53 39540177.23

17) 3470211.39 39540077.48

18) 3470167.40 39540221.49

19) 3470221.40 39540279.48

20) 3470400.10 39540366.83

J18 3470523.87 39540261.07

* +146.5 +25

资源储量:本次出让的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石灰岩矿、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等资源量共计14969.11万吨,其中:水泥用石灰岩矿10595.3万吨(其中原安徽大江股份有限公司石山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量3141.19万吨,新增资源量7454.11万吨),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1006.01万吨,高岭土矿资源量61.8万吨,剥离物(覆盖层、剥离物、夹石体)1291.67万立方米(3306.00万吨)。

开采标高: +146.5米至 +2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经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实施。本次出让的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石灰岩矿、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设计可利用资源量共计14587.63万吨,其中:水泥用石灰岩矿石10353.53万吨,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981.07万吨,高岭土矿(控制+推断)资源量61.8万吨,剥离物(覆盖层、剥离物、夹石体)3191.25万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采矿权竞得人须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办理采矿许可证,按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并按照国家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拟出让年限:28.7年  具体出让年限28.76年(含1年基建期),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

起始价:4870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资质要求。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应持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 (1)近三年以来,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在安徽省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的; (2)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报名截止日前有被执行案件未执行终结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2年以内、有涉黑涉恶记录、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有政府招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记录的等。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外商投资企业受让本采矿权需征求军事管理部门意见。(三)竞买人有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 (四)本采矿权竞买保证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 (五)竞买人的资格条件由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备案,资质条件经审查合格的,取得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2月09日—2022年02月25日   挂牌截止转入现场竞价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下午4时。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2月09日—2022年02月23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承诺书;2.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 竞买保证金收据(保证金在截止时间前到帐的),或提交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全额保证金质押,简称“银行保函”)。 申请人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在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上午11:30(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8700万元。增价幅度为50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竞得人确定的标准和方法见出让文件。 本次采矿权出让一经确认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知竞得人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竞得人未按时足额缴纳该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

八、风险提示

一、受让人应当承担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法规政策调整,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风险自担。在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现场及周边的环境,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非因采矿权权属纠纷导致不能正常开采生产的,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次出让采矿权的资源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特别约定 (一)本次出让矿区范围内原有一个采矿权(采矿权人为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庐江县人民政府与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已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相关地面资产补偿事宜由庐江县人民政府妥善处置,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原采矿权内矿产资源补偿事宜由庐江县人民政府负责从本次出让收益中按照剩余资源量对前期缴纳的出让收益及资金占用费计算价值并进行补偿。 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可以参与本次竞拍,若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竞得,只需缴纳按照成交单价计算新增资源量的出让收益;若其他竞买人竞得,竞得人需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外,还需向庐江县人民政府支付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资产补偿款,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的原采矿权以及相关地面资产将无条件移交给新竞得人。 (二)矿区范围内及周边所涉及采矿需要的土地和其他地面附着物如林木、种植物、坟冢、固定设施、安全距离内民宅、厂房及输电线拆迁等问题,由庐江县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三)本次出让的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只用作水泥生产原料用,不得他用。 (四)为解决矿山开采运输环节道路安全和环境污染问题,采矿权竞得人须采用廊道运输方式,由竞得人投资建设,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廊道竣工后矿山方可正式生产。 (五)根据优质优用原则,竞得人需在庐江县同步建设水泥用灰岩深加工项目,根据矿山生产规模,企业水泥熟料产能不低于6000吨/天。 (六)采矿权出让合同生效并取得采矿许可证后,矿区及影响区范围所涉及的用地、用林、水土保持、环保、道路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自然资源、应急、水利、生态环境、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七)采矿权竞得人须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办理采矿许可证,按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并按照国家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八)出让期届满或在出让期限内出让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的,采矿权自行终止,竞得人应按规定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采矿权人在采矿权终止决定关闭矿山之日起6个月内应自行拆除撤出矿区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等采矿权人相关资产,出让方不予补偿。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视同放弃该资产,无偿交付出让方处置。采矿权人应履行矿山关闭后的生态修复义务。 若因国家建设需要、政策调整,矿山业主必须服从,自行无偿拆除采矿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对采矿权补偿方面,只对本次取得采矿权时竞得成交价进行补偿,同时还需扣除已开采资源量出让收益。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书面向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工作。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成交的,采矿权竞得人如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出让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买人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挂牌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石灰岩矿、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二)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www.mnr.gov.cn)、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zrzyt.ah.gov.cn)、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rzyhghj.hefei.gov.cn/)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土地市场网(http://ggzy.hefei.gov.cn/hftd/)同时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1)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文件领取联系人:王利,联系电话:0551-66223768(2)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联系人:光西,联系电话:0551-62778610报名联系人:刘和兵,联系电话: 15105657359 程 姣,联系电话:0551-62778691

本公告在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1月07日

编辑:梁爱光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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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0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