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排查恒大等房企拖欠工程款!农民工资23年1月10日前全部结算!

浙江省人力资源、福州省人民政府 · 2022-12-16 14:57

12月5日,浙江省发布了《浙江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暨开展根治欠薪冬季行动的实施方案》。

文件中表示:各地各部门要开展拉网式摸排检查,重点排查恒大、祥生、佳源等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人工费用未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户以及实名制不实导致的欠薪隐患,其中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查处肢解发包、层层转包、垫资施工等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产生的源头性拖欠问题。

制造业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分别约定在每月10日前、20日前支付工资,推动全省农民工2022年的工资在2023年1月10日前全部结算、足额支付,确保农民工能安心回家过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原文:

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现将《浙江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暨开展根治欠薪冬季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冬季行动”)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应严格围绕《通知》中的“四项任务要求”和“五项进度安排”,强化组织领导,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及整改工作。畅通维权投诉渠道,从严落实“一点投诉,全域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来访来电、线索平台等各类线上、线下维权投诉渠道畅通。2022年12月及2023年1月,区政府分管领导将开展集中接访,请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协助开展好领导集中接访日、部门集中联合接访周、集中处置化解周等活动。冬季行动期间,对劳动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重大舆情事件和重大欠薪隐患,请及时上报区根欠办,并根据事态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浙江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

暨开展根治欠薪冬季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2〕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我省根治欠薪工作,制定进一步深化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暨开展根治欠薪冬季行动(以下简称冬季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和要求

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严格执行《通知》规定的各项制度机制,确保冬季行动持久深入并取得实效。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牢牢扛起根治欠薪这一重要政治责任,带头落实领导干部集中接访、领导包案和挂牌督办等属地责任,层层压实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人力社保部门执法责任,动态调度抓好重大节点的督导责任,坚守底线担起应急处置责任,确保我省根治欠薪工作扎实有效。

(二)专项治理房地产等重点领域欠薪问题。一方面,各地各部门要开展拉网式摸排检查,重点排查恒大、祥生、佳源等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人工费用未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户以及实名制不实导致的欠薪隐患,其中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查处肢解发包、层层转包、垫资施工等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产生的源头性拖欠问题。另一方面,各地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会同乡镇(街道),摸清辖区内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适时评估欠薪风险等级,加强对工资支付情况的预警监控和指导帮扶,严防各地基层重点领域欠薪风险脱管失管。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各地要建立台账,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逐一对号销案。

(三)快速有力处置欠薪问题线索。各地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适时开展领导干部集中接访,及时发现欠薪问题线索。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尤其是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集中开展问题线索处置化解活动,妥善处置工资争议,依法查处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将欠薪案件未及时处置率动态保持为零。要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特点、流程以及省根治欠薪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指导制造业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分别约定在每月10日前、20日前支付工资,推动全省农民工2022年的工资在2023年1月10日前全部结算、足额支付,确保农民工能安心回家过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重大欠薪事件应急处置。各地要增强风险防控意识,紧盯问题隐患不放松,防范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舆情炒作、恶性极端行为等重大风险事件。要制定重大风险事件的预判预警、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重大事件要即时报、随时报。对重大事件漏报、瞒报、迟报的,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集中宣传普法(2022年11月)。采用推广应用“浙江安薪”二维码、短信提醒告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和法治意识,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2022年11月至12月底)。各地要细化冬季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对在建工程项目、制造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其他重点行业以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排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及时消除隐患。

(三)集中接访化解(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中旬)。开展领导集中接访日、部门集中联合接访周、集中处置化解周活动,其中12月第二周(12月5日-9日)为集中接访周,各地人力社保、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等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在当地开展联合接访;2023年1月11日,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开展集中接访。集中接访、联合接访后,各地要适时开展集中处置化解活动,确保接访一批、化解一批、打击一批。

(四)集中督查暗访(2022年12月-2023年1月20日)。各地每月要对辖区内“浙江安薪”二维码、宣传标语、安薪短信提醒告知、窗口举报投诉接待情况进行检查。各市要对重点区县、重点乡镇、重点园区、重点领域、重大案件、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2023年元旦至春节前,省级联合督查组要对各地大要案进行挂牌督办、专案督导、实地倒查。

(五)集中分析总结(2023年元旦和春节前后)。适时召开冬季行动调度会,分析研判各地各领域各行业欠薪风险和工作进展情况,晾晒问题和成效。各地要组织力量对突出问题、典型问题、重难点问题进行“回头看”,切实做到总结精准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冬季行动取得实效。

请各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1月29日前,将本地区冬季行动书面总结上报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13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资问题源头治理机制》的通知。

通知中表示,各住建部门需要防范无预算上项目、设置霸王条款、打白条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审查,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80%,支持有条件地区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建立项目工程款支付监控预警机制。

现场核查项目工程款拨付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严肃查处欠款欠薪违法行为。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倒查欠薪欠款项目建筑市场行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理(处罚)。

文件原文:

编辑:余丹丹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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