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职工诈骗水泥被拘留
“我真后悔,没想到一时贪念害了自己!”近日,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沂阳水泥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田帮人购买水泥时,一时见财起意,利用职务之便诈骗水泥,岂料被公司发现并报警,结果被行政拘留。
4月15日,沂阳水泥有限公司装卸车间职工李某田受同事委托购买1吨水泥。李某田收到同事的400元现金后,没有把钱交到财务,而是动起了歪心思,通过诈骗手段骗取水泥,侵吞货款据为己有。他在公司工作多年,对公司管理存在的漏洞了如指掌,于是联系货车运输司机马某华,给其30元运费运输1吨水泥。当马某华要出货单时,他唆使马某华将另外一个客户的5吨水泥出货单,分别开成一张1吨和4吨的出货单,1吨的出货单用来证明购买的水泥,4吨的出货单用来装客户的5吨水泥。马某华拉着1吨水泥经过公司门卫,负责验收的门卫索要出货单时,马某华谎称等会还要运输4吨,一块送交单据,粗心的门卫也没仔细过问,就放行了。当第二次经过,马某华装好5吨水泥外出,连同第一次的给了门卫两张总共5吨的出货单据,正好骗取1吨水泥。事后,公司清点对账,发现问题开始调查并向石桥派出所报警。
李某田到案后,开始一口咬定自己是一时大意忘记去财务交钱,并不是蓄意诈骗,但在事实证据面前和民警的法制教育之下,李某田对自己实施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李某田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表示自己一时糊涂才犯下错误。4月18日,李某田涉嫌诈骗被沂源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3日,马某华不予处罚。
编辑: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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