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推广散装水泥成效显著
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是国家的产业政策之一,它不仅可以节约包装纸保护森林资源,还可以减少水泥损耗,保证工程质量,同时减少粉尘污染,净化环境,改善劳动条件,益处良多。
从1990年开始,厦门市就确立了“限制袋装,优惠散装,抓预拌混凝土使用,促散装水泥供应”的指导思想,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推广工作的意见”,对“推散”做出了具体规定:对袋装水泥用户征收“扶散基金”;强制市区41条主要道路两旁建筑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违者由城市监察支队责令停止现场搅拌,并处每立方米150元罚金;对新建的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企业适当减免税收等等。1997年10月颁布的《厦门市建筑条例》,就包含“推散”的具体内容和处罚规定,有力地推动了厦门市的“推散”工作。
1990年厦门市只完成散装水泥0.37万吨,预拌混凝土1.53万立方米,散装率仅为0.7%,是全国落后地区之一。而5年后的1996年,全市就完成散装水泥30.38万吨,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了33.5%,全市发展预拌混凝土46.8立方米,一举走进了全国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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