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2022-12-06 10:41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安委〔2022〕22 号

各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1月21日,河南省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临近年终岁尾,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工作任务较重,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专门部署了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孙绍骋书记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紧抓实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王莉霞主席多次批示要求并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担当作为、亲力亲为,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盯住重点、抓住关键,从严从细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聚焦重点领域查隐患、补漏洞,坚决把各项举措落实到“最后一米”,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自治区安委会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自治区安委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志强,0471-4820245。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

内蒙古自治区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年终岁尾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当前受世纪疫情、复杂外部环境冲击和冬季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工作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紧紧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我区53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和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主动仗,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包括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消防、矿山、危化品、冶金工贸、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供水供电供热、森林草原防灭火、极端天气防御等重点领域,关注城乡结合部和规模以下企业,紧盯开停车、检维修、动火、受限空间等关键作业环节,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强停产停工高危企业安全监管,严把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综合排查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领会不深不透,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缺乏危机感、紧迫感、使命感,对安全生产不过问、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底数不清、风险不清、隐患不清、措施不清,思想麻痹,没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2.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力,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法纪意识缺失,麻木不仁,冒险蛮干,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培训教育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3.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随意随性,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熟视无睹、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不彻底,看不到风险,查不出隐患,重大安全隐患不清零,特别是没有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机制。

4.隐患整改进展缓慢问题。对于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城镇燃气和自建房领域等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隐患推诿扯皮、久拖不改、前纠后犯、边改边犯,任由隐患长期存在。

5.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动真碰硬,放任隐患问题一路“整改”、一路“绿灯”,违法违规企事业单位长期“带病”运行;发展和安全统筹不够,精准指导服务缺失,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简单化、“一刀切”。

(二)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重点

1.冬春消防方面: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立即组织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全面从严从紧开展检查治理,严查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厂房、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改变厂房内部使用性质等行为;严查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条件不足等风险隐患;严查厂房分割租赁不具备安全条件、企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员工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同一建筑内容纳30人以上,从事服装、鞋帽、玩具和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逐家企业、逐栋厂房建立台账,采取标本兼治措施,坚决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对检查发现的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厂房,逐栋挂牌督办,明确整治意见,降低风险,消除隐患。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针对使用醇基燃料的餐饮场所,加大消防安全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整治违规储存燃料、违规进行气改油改造、违规电焊作业、违规住人和防火分隔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冬季火灾特点,精准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重大火灾风险,深入开展消防重点领域整治攻坚,持续推进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化企业、仓储物流等高风险场所综合治理,切实抓好经营性自建房、小店铺、小场所、“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必须坚决杜绝为了防疫锁死消防通道类的事,消除一切隐患。

2.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方面: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的,提级管理。全链条强化电气焊作业安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管控,探索对电气焊设备进行溯源管理,负责相关特种作业资格监管的部门要对培训、考核、发证等环节严格把关,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对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的人员和相关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违规电气焊作业,既要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也要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并采取信用监管“黑名单”、取消相关资质资格等手段,坚决实施严格治理。

3.矿山方面:全面排查产煤地区、大中型井工矿、重点尾矿库,加强矿山采空区、塌陷区和尾矿库的安全巡查监测,加速推进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改造,紧盯大班次、大采深、灾害重等高风险煤矿和停产矿,坚决打击不顾安全超能力生产、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和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危险化学品方面:采取线上线下措施相结合,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硝酸铵、涉及危险工艺(氧化、氟化、重氮化、加氢、硝化等)企业重点部位和高危细分领域的安全防范,在特殊时期、特殊天气、特殊场所,动态升级特殊作业管理措施,决不能让小火苗变成大灾难。

5.冬季道路交通方面:深化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及涉疫车辆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货车违法载人以及“黑客车”“黑校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恶劣天气引导管控,严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6.建筑施工方面:强化隧道、高陡边坡、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应对大风、雨雪、冰冻等冬季灾害性气候的防范措施,加快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度。

7.城镇燃气方面: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治理商业综合体、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老旧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聚焦工程施工、燃气管道设施等重要部位,深查彻改燃气管网全链条安全隐患,加快完成燃气管道改造。

8.冶金工贸方面:加强钢铁煤气等高危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加快更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进一步巩固工贸“百日清零”行动成果,消除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行业领域问题隐患。

9.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持续开展违规用火等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人为重特大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10.极端天气防御方面:加强灾情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特别是黄河凌汛的应对准备,确保队伍、物资、装备准备到位,严防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落实各项救灾救助救济措施,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年。

此外,军工、文化旅游、铁路、民航、农机、气象、水利、特种设备、供水供电供热、能源等行业领域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精准开展隐患排查,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四、排查整治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大排查大整治采取“单位自查自纠,旗县全面检查,盟市重点抽查,自治区有关部门专项核查,自治区安委会包片督查”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各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具体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所有企事业单位由主要负责人立即牵头组织开展全过程、全员的自查自改,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旗县要及时把整治方案传达到本地区内所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并结合实际安排部署。要组织对本地区所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盯紧看牢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部位,注重发挥专家作用,切实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三)重点抽查。各盟市要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措施,对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检查抽查,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四)专项核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牵头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并对重点地区进行核验核查。

(五)包片督查。自治区安委会7个督查组分盟市制定督导方案,深入对应盟市开展督查。自治区安委办结合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对相应盟市进行督导,并对国务院安委办督查考核和专项检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自治区专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以盟市为单位建立台账,逐项检查、逐一销号。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全员参加,分片包干,各负其责,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单位内部职工等相关人员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安全指导和监管效能,坚决杜绝“看不到风险,查不出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登记建档,建立台账,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对照时间节点组织验收。

(四)改进作风严肃问责。突出解决好“三多三少三慢”问题,着力在规范、精简、提速上下功夫,以严细深实快的作风抓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年底前,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一律提级调查。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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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4: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