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继续实施“海砂开采三年行动计划” 加快推进海砂开采“两权合一”
2021年12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12月14日上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以及珠海、湛江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其中海砂开发与应用问题成为了提问的焦点之一。
在回答记者关于“十四五”期间广东将如何进一步提高海洋综合管理能力,提升海洋公共服务水平时,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省海洋局局长屈家树表示: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海洋治理能力建设不充分的问题,着力开展加强海洋资源要素保障,为海洋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今年以来,广东省共批复项目用海316宗,用海面积8000多公顷,有力保障了珠海高栏港综合保税区、汕尾至汕头铁路、大唐南澳勒门I海上风电等一批重大项目用海。
接下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从严管控新增围填海的政策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构建重大用海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综合服务体系,扎实做好重大项目用海服务保障工作。在自然资源部的指导下,按照“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探索开展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及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保障合理的用岛需求。继续实施“海砂开采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两权合一”市场化出让工作,保障海砂市场供应。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珠海在“十四五”期间将如何利用区位优势去创建现代海洋城市相关问题时,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新天表示,要统筹保护利用,强化海洋资源管理,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珠海市国土空间规划、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等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好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加快推进海砂和牛头岛市场化出让,保障重大涉海项目用海审批,探索海域使用分层设权等试点任务,严格落实围填海管控要求,实施海岸线占补制度,促进海洋生态、海洋利用和海洋管理与海洋经济协调发展。
编辑:戴冬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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