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内蒙古陕西三省区建立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机制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宁夏、内蒙古、陕西三省区生态环境部门近日签订行政边界地区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今后三省区将加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力度,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三省区签订的协议,宁夏、内蒙古、陕西三省区生态环境厅为联动机制组长单位,有关地市生态环境局为成员单位。重点加大省区交界处、重点流域上游,乡村及偏远地区等执法力量薄弱区域的生态环境监管力度。针对日常监管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三省区中任何一方均可提出会商建议,提请涉及省区组织协调其相关地市开展联合会商,分析研判案件,提出处理措施,明确分工任务等。
协议约定三省区定期轮值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跨省区环境执法信息通报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对执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联合执法方面,三省区将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边界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对边界地区的环境污染案件积极协商查处,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开展联合排查整治,对属地不清的边界散乱污企业进行联合整治,对危险废物异地倾倒案件积极配合,协助调查取证。
编辑: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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