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天眼+地网”让砂石资源违法犯罪无处遁形
日前,因涉嫌在河道内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伍某某等7人被丽水青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3月,浙江省青田县公安局接水利部门移送线索,伍某某等人涉嫌在仁庄镇河道内非法采砂。3月22日,青田警方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经查,伍某某伙同吴某某、陈某某、厉某某等人为牟取暴利,在未取得水利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以河道清淤为名,在仁庄镇吴岸村河道内非法采砂,并将砂石加工后销售。经鉴定,伍某某等人在河道内非法采砂量共计2.28余万立方米,价值79万余元。目前,该案件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坚决守牢生态底线,今年以来,丽水市公安局深化“绿水青山”生态执法机制,夯实保护、治理、防控措施,依托“天眼+地网”让砂石资源违法犯罪无处遁形,全力护航丽水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今年4月至7月,丽水警方共立案侦查涉砂石资源刑事案件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5人。
非法采砂既是社会焦点,也是管理难点。
为此,丽水公安创新运用数字化手段,依托智慧卡口数字化集成管理平台实现砂石运载车辆动态预警,交警部门加强砂石运载车辆日常管理和动态监测,组建全市车辆数据库,及时掌握车辆运行状况。近3个月,丽水交警部门累计查处运载车辆交通违法700余起。同时,丽水市公安局加强与自然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研发砂石资源管理场景应用,通过与卫星图片动态监测比对,及时发现异常动向。
在建强“天眼”瞭望守护的同时,丽水市公安机关还全面布设打防兼备的“地网”。
“砂石资源违法犯罪不仅破坏矿产资源,更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从5月开始,我们在全市部署开展了打击砂石资源领域违法犯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涉机制砂行业的非法采矿及非法占用农用地、河道非法采砂、涉砂石资源的非法运输、妨害公务等四类违法犯罪,让丽水的绿水青山更美、生态颜值更高。”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徐霞勇表示。
据了解,丽水市公安局主动对接生态环保、农业农村、林业渔政等重点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全面建立行政执法部门联络机制,探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道警长制,推行重要林区、重点路段及村居警长制。
为提高打击精度、推动形成执法网络,丽水市公安局创新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模式,针对涉及黑恶势力案件,坚决做到查深查透查到位;部署基层派出所、交警警力深入辖区矿山、河道、村庄、厂区、道路等重点区域开展排查,同步发动乡镇街道网格员延伸巡查监管触角。
丽水市公安局还主动联合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畅通联络沟通、专项联动、案件会商渠道,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建立监管问题漏洞通报机制,加强与检法沟通协商,不断提升生态安全刑事执法能力和水平,让丽水真正“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此外,为畅通受理举报渠道,丽水公安还通过新闻媒体及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及时发现砂石资源领域新问题、新线索、新情况。
编辑: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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