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水泥行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国家环保局 · 2007-08-28 00: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局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泥行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返回我局科技标准司。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30日。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姜宏
  
  联系电话:(010)66556220传真:(010)6655621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水泥行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水泥行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水泥 规范 意见 函
  
附件三: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总院
  
  成都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京凯盛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
  
  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
  
  天津振兴水泥有限公司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上海联合水泥有限公司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冀东水泥集团
  
  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
  
  武汉安环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洁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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