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实行公路煤炭统一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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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吕梁市公路煤炭统一经营管理动员会上了解到,从八月份开始,该市将切实扭转煤炭销售主体过多过滥、多头对外、恶性竞争、竞相压价的现状,对公路煤炭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据统计,吕梁市现保留各类煤矿405户,年核定生产能力将近8000万吨,2006年规模以上企业原煤产量累计完成3901吨,但由于没有实行统一经营管理,致使利税和增加值大量流失。对此,吕梁市决定对公路煤炭统一经营管理,从统一价格、统一销售入手,联合应对市场竞争。
这次公路煤炭统一经营的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所有合法地方煤矿、洗煤厂、储(售)煤场通过公路运销的原煤、精煤及其副产品。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后,严格执行“两票”管理制,凡没有“煤炭调运单”和“山西省合法煤炭销售票”的不能上路运销。此举将对非法煤矿、停产整顿和超能力生产的矿井形成极大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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