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8个督查组!新一轮环保督察全面启动!重点查水泥行业这个...

生态环境部、上海证券报 · 2021-04-07 09:21

记者6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8个督察组分别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第一组:山西,组长吴新雄,副组长林山青;

第二组:辽宁,组长朱之鑫,副组长刘炤;

第三组:安徽,组长刘伟平,副组长李春良;

第四组:江西,组长宋秀岩,副组长赵英民;

第五组:河南,组长杨松,副组长张雪樵;

第六组:湖南,组长徐敬业,副组长叶民;

第七组:广西,组长李家祥,副组长翟青;

第八组:云南,组长焦焕成,副组长翟青。

此次重点督查内容包括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此次督察提到,关注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结合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我国首都流域性立法——《长江保护法》,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此前提到“四个禁止”,

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

禁止重污染的企业和项目向长江的上中游转移;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干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禁止在长江干线的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防止风险。

黄河流域治理方面,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徐必久曾透露,加强汾河等支流水污染治理,排查和规范管理入河排污口。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以汾渭平原为重点,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和“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两高”项目主要指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主要包括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等。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表示,要严格控制增量,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同时加强存量治理,坚持“增气减煤”同步,以此替代煤炭,推动电代煤。

此前,生态环境部积极推进钢铁、煤炭、煤电、水泥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持续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以及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预计上述行业将成为此次去产能“回头看”重点。

据悉,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此外,3月3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门致函8省(区),要求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这份文件强调,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问题整改要做到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要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要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文件要求,有关省(区)要实事求是,通过必要的问责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要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对发现涉嫌以问责代替整改,或问责走过场,以及问责泛化、简单化的,督察组将会及时予以提醒,情节比较严重的,还将按有关程序报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

此前,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于2019年7月启动,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于2020年8月启动。

编辑: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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