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印发最新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通知

郑州市政务公开 · 2021-11-25 09:17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 (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 《郑州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和省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重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 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强化移动源、工业源、扬尘源、燃煤散烧等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 (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得超过9天 〔各开发区、各区县 (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见附件1〕。

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决遏制 “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面梳理排查全市 “两高”项目,对 “两高”项目实行 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分类组织实施。对于存量项目,,对标国内领先水平,强化节能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于在建项目,逐一评估检查,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不符合能效标准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对于拟建项目,统筹考虑能耗 “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等因素,从严控制项目准入,严控钢铁、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等行业新建、扩建过剩产能项目,实施产能减量置换。严厉打击 “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反排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

二、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产能压减和退出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压减水泥产能10万吨以上,退出耐材产能55万吨 (具体任务见附件2);按时完成粗钢产量压减任务。 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 切实抓好全市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对碳素、砖瓦窑 (烧结类)、陶瓷、石灰窑行业实施调控生产。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河南福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永通特钢有限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及评估监测工作;完成郑州市菁华特种水泥有限公司、郑州市新兴特种水泥厂、郑州宇翔特种水泥厂深度治理工作。 

三、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加快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控散煤复烧。持续开展散煤燃烧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散煤治理薄弱部位,打击非法销售、燃用散煤行为。对辖区内发现违规使用散煤的,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对乡镇 (办)政府进行量化追责。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加强 “煤改电”用户电力供应保障,做好配套电网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清洁取暖用户温暖过冬,积极采用可再生能源供暖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控制煤炭能源消费,2021年度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950万吨以内。

加快推进新能源车辆替代工作。积极推进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机场新增、更新车辆或设备主要采用新能源,率先在重点行业开展氢燃料电池车示范。 2021年12月底前,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达到100%;新能源网约车达到12000台,累计占比达到36%;市区新增能源环卫清扫车150辆,累计占比达到60%;新能源渣土车总数达到1000台,新能源水泥罐车总数达到1000台,新能源物流车总数达到30000辆。 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连续施工项目管理,对四环内因存在安全隐患、施工工期有特殊要求 (如供暖管网)、混凝土连续浇筑等原因,需在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连续施工的,市控尘办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核,需使用新能源水泥罐车,12月1日起需使用新能源渣土车。 

附件:
【郑州大气污染防治.pdf】

编辑:余丹丹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2024-11-06 00:4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