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山东、四川、河北、河南等地通知!水泥/商混/工地管控!
日前,北方多地遭遇重污染天气,各地纷纷发布响应预警,据中国水泥网不完全统计,此轮受重污染天气影响的地区有山东、四川、河北、河南、山西等省份超过20城市。水泥、砂石、商混等建材企业及工地施工企业均受到不同程度限制。具体来看:
山东
淄博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预测预报会商结果,预计11月15日至11月20日期间,我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一个重污染过程。按照要求,全市于2021年11月15日11时3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15日14时00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一、及时发布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落实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二、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措施。
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湿扫降尘保洁作业频次;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济宁
根据空气质量会商结果,预计2021年11月16日起,济宁市将出现连续性重度污染天气过程。按照提前预警、区域应急联动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济宁市自 2021年11月16日0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调整为橙色,同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四川
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函,11月13日零时起,自贡、泸州、内江、乐山、宜宾5市由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资阳市启动黄色预警。11月14日零时起,德阳、绵阳、南充、广安、达州、眉山6市由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成都市综合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应急管控措施,视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升级橙色预警。
减排措施以达州为例:
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11月13日零时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为II级。万源市、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11月13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为III级。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应急响应措施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和《关于印发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文件要求落实“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 20%、20%、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 15%以上;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2)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特殊情况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核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并对建筑工地覆盖防尘布和洒水(保证洒水强度达到 0.6mmH2O/hr)。
(3)城市主城区对柴油货车实行禁止通行,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加强交通执法检查。
山西
临汾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近期不利气象条件应对的通知》,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11月13日12时起,在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襄汾县、洪洞县、曲沃县、古县和临汾经济开发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阳泉
运城
结合省、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报及市气象局、驻市专家组会商研判,11月13日起,我市区域近地面均压场控制,静稳为主,扩散条件转差,早晚时段受高湿影响,预计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为做好此次污染过程应对,切实保障群众身心健康,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批准,决定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一、管控时间
自11月13日18时起采取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控区域
盐湖区、新绛县、稷山县、河津市、闻喜县、临猗县、万荣县、平陆县和运城经开区参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等级管控;其余县市参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等级管控。
三、管控措施
(一)工业企业
盐湖区、新绛县、稷山县、河津市、闻喜县、临猗县、万荣县、平陆县和运城经开区参照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其余县市参照黄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结合用电监管、污染源在线监测等手段对工业企业减排情况进行全面监管,确保落实到位。对超标排放或未落实减排要求的企业,上限处罚,连续两次不执行的,对绩效等级进行降级。
(二)移动源
加大中心城区和建成区过境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管理,优化通行措施。各入城口执法人员要坚守岗位,引导过路柴油货车绕路行驶,严格通行证管理,严禁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车辆驶入中心城区“禁限行区”。
对重点用车大户加强管控,严禁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车(含燃气)进行运输。开展打击“黑加油站”专项行动,严查用车大户油品质量,确保用油清洁、规范。
(三)城市面源
全市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大对涉油烟排放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施工工地管控,全面清理未登记注册或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工地全部停工,施工机械停工,机动车停止运输。
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当空气湿度小于70%且气温高于5℃时,要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当空气湿度大于70%或气温低于5℃时,停止洒水、喷雾、湿扫作业,增加吸扫频次。
(四)散煤和秸秆焚烧
各县(市、区)和运城经开区高层推动,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力量,全面禁止散煤燃烧及三烧污染问题。加大散煤和秸秆禁烧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散煤清零和秸秆禁烧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整治存在的问题,确保“禁煤区”无煤和“三烧”问题清零。
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3日
忻州
根据忻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发布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要求,根据《原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原平市定于2021年11月13日12时至11月18日24时(132小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机制。
晋中
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广大市民健康,根据《晋中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关于做好近期不利气象条件应对的通知》要求,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在市城区和榆次区绿色运输示范区实行交通管制。
辽宁
沈阳
按照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沈阳市气象台会商结果,预计11月15日至19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沈阳市将出现一轮污染过程。根据《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沈政办发〔2020〕35号)相关规定,为降低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1月15日1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11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河南
濮阳
河北
唐山
11月13日,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采取加严管控应对近期污染过程的通知。要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经研究,在《唐山市11月份管控方案》基础上,11月13日19时起采取加严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其中,水泥熟料企业(特种水泥除外)。冀东启新、冀东三友、冀东滦州、冀东唐山分公司、泓泰水泥自主减排;飞龙水泥、燕东水泥、燕南水泥、曙光强兴水泥、磐石水泥、圣龙水泥、耀东水泥、弘也水泥旋窑实施生产调控。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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