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将全面启动采暖季错峰生产

中国环境报 · 2021-11-15 15:08

记者日前了解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和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乌鲁木齐市2021-2022年采暖期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市107家重点行业企业具体错峰生产计划。

此次错峰生产将从2021年11月15日起实施,至2022年3月15日结束,实施范围包括钢铁、焦化、有色、铸造、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将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和主要生产量低于错峰生产前为原则,根据区域、治理水平、污染排放绩效水平等因素进行区别管控。

《方案》明确,对未达应执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超期尚未完成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大气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等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行业企业,全部纳入错峰生产范围。

此外,对于需限期提标整治的工业窑炉,在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停产对于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按要求错峰或按电石渣入料比例合理限产,持续开展电石渣水泥错峰生产置换,实现污染物减排与压减过剩产能。

为保证管控措施落到实处,乌鲁木齐市有关部门将采取用电监控、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督查等方式对企业错峰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错峰生产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挂账督办,限期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据了解,今年1-10月,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53天,同比增加4天,PM10平均浓度同比降低10.5%。为进一步减少重污染天气,确保打赢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乌鲁木齐市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39个重点行业企业,按照绩效分级结果,采取差异化减排措施,健全区域性大气污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今冬明春,乌鲁木齐市还将采取强化、攻坚、应急等3方面37项措施,确保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进一步提升。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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