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严禁新增水泥产能

济南发改委 · 2021-07-09 16:14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7)相关内容已整改完成,按照《济南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内容

绿色发展工作统筹不力。莱芜市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乏力,新旧动能转换、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推进较慢,钢铁行业的产业链发展和规划缺乏上层引导。莱芜市钢铁产业占工业的比重仍接近40%,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还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整改目标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比重。

三、整改措施

(一)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调度推进和服务管理机制,对投资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重点产业项目,在用地保障、项目审批、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二)加强建设项目审核,严禁产能过剩行业新上增加产能项目。

(三)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提高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

(四)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钢铁、煤炭、煤电、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行业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推进产业大项目建设。健全调度和服务机制,我市成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战略规划领导小组,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市级统筹规划各区县产业发展布局,指导钢城区等区县构建“六个一”产业推进体系,指导区县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各级各部门合力推进产业重点项目投产创收、绿色转型。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我市出台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实施涉企服务“一口办理”等优化措施;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关于支持新型产业发展用地的意见,在用地保障、融资信贷、资金奖励补助等方面细化措施。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和服务跟进,编制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2019年以来累计对上申报列入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146个。

二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完善服务业发展体系,我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和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建立涵盖金融、现代物流、科技、软件和信息、中介、会展、农村、建筑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商贸、文旅、医疗、教育、家政、体育服务业等生活性服务的政策体系,2020年现代服务业实现增加值3843.4亿元,增长7.1%,占服务业比重为61.5%。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市科技、发改等有关部门积极落实省、市关于高技术企业认定、研发投入、创新中心或项目建设、工程实验室认定等方面措施,2020年我市高技术制造业实现增加值增长22.2%。统筹绿色发展,大力开发新能源。推进汽车制造与新能源开发结合发展,山东豪驰智能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商用车、中国重汽集团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等项目列入省重大项目;莱芜区培育形成了以阿尔普尔、希格斯新能源等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能源研发、制造和应用示范基地。

三是深化落后产能“头尾”管控。强化源头管控,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新建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坚决落实省“三个坚决”和市大气污染防治部署要求,市发改、工信等部门按省淘汰清单和时限,落实煤电、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淘汰要求;我市专设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办公室,推进4家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完成了搬迁、关闭或就地改造。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反映。

联系电话:66607117

公示时间:2021年7月9日—7月15日,共7天。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

编辑:梁爱光

监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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