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刘丽芬代表:建议将水泥错峰生产作为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配套措施

中国发展网 · 2021-03-11 17:13

目前,水泥行业正处在化解过剩产能、减少污染排放的攻坚期,走好这条高质量发展的绿色之路,是优化水泥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一步。而错峰生产是化解过剩产能,推动绿色发展的抓手。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蒙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化验室主任刘丽芬,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采访时略显无奈地说:“在水泥错峰生产上,最大的问题仍然是执行问题,部分企业为了增加产量,无视错峰生产规定,在错峰生产期间,仍然开足马力生产,抢占错峰企业的市场份额,出现了谁执行错峰生产政策谁吃亏,谁违规谁占便宜的不正常现象。例如,按照文件规定,东北地区错峰生产时间为11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冬季一次性错峰停窑150天,为采暖让路。但是,由于没有强制性措施,东北地区的错峰生产出现了逐年减少,自律情况越来越差的趋势。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蒙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化验室主任刘丽芬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工信部〔20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充分发挥错峰生产的效果,刘丽芬对错峰生产提出以下建议:

一、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发文机关要尽快出台错峰生产通知的实施细则,对执行条款进行细化和明确,对违规行为制定明确的处罚措施,建立相应的惩戒机制,除了约谈、曝光、限制产能置换外,还应当将该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和其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名单,环保部门可以就其超容量排放作出相应处罚,便于政府监督和执行。

二、进一步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错峰生产应该纳入政府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大气污染治理范畴,按照全部熟料生产线的错峰生产时间和规模,核算出减产减排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范围,由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解决政府在提高运转率和错峰生产上的纠结情绪。

三、纳入熟料生产线的排污许可证管理:熟料生产线都有排放总量许可,在国家规定的错峰生产地区和时间内,政府应该按照零排放标准,调减熟料生产企业的排放许可,建议制定全国统一的熟料单位排放标准,按照各地错峰生产时间不同,分别扣减企业年度排污总量。

四、严格执行工信部对中国水泥协会《关于对错峰生产规则认定的请示》的批复:按照垃圾和危废处理比例确定生产负荷,全面解决以垃圾和危废处理为借口,规避错峰生产问题。由环保部门在线监督,不能超过规定的生产负荷。

五、对错峰生产时间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水泥产能过剩情况加剧,错峰生产时间必须随之延长,与各省区过剩程度挂钩。各省区政府应该按照上年的产能过剩程度,确定下年错峰生产时间,保证错峰生产的差异性,最大限度的发挥错峰生产在减排限产上的调节作用。

六、明确“可换不可免”的错峰生产政策:错峰生产是水泥企业必须执行的减排义务,因此,应该实行“错峰生产可换不可免”的强制措施,即在冬季不能停窑的,必须通过“错峰生产置换”在其他时间补齐,全年减排总量指标必须完成,任何人不能豁免。

七、纳入水泥碳达峰行动方案:水泥错峰生产的功能就是错开不利的生产时间,实现节能减排。根据测算,错峰生产可以减少水泥能耗20%以上。因此,建议将水泥错峰生产纳入水泥碳达峰行动方案,作为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配套措施。

“水泥错峰生产是我国在水泥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政策上的一个创新,符合我国国情和绿色发展理念,只有不断完善错峰生产政策,加快出台《水泥错峰生产实施细则》,才能让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真正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刘丽芬如是说。

编辑: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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