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家单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通报批评!或将被清出当地市场!

宿迁市住建局 · 2021-03-11 14:34

宿建发〔2021〕10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春节前,宿迁市存在少数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讨薪事件,虽然相关事件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及时妥善处理,但仍然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和劳务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通报批评企业情况  

1.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事发地:宿城区幸福学府项目)由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幸福学府项目,因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不善,2020年、2021年春节前均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农民工多次到市、到区集访,施工单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支付农民工工资,产生不良影响。  

2.上海宝冶集团南京建筑有限公司:(事发地:宿城区金鹰国际花园二期项目)由上海宝冶集团南京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宿城区金鹰国际花园二期项目,2021年春节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因总承包单位管理不力,劳务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民工多次到市群访集访,产生不良影响。  

3.浙江安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事发地:宿城区金鹰国际花园二期项目)由浙江安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宿城区金鹰国际花园二期项目劳务分包工程,2021年春节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劳务分包单位浙江安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虚假上报工资表,导致总承包单位支付工资时漏付部分工人工资,引发农民工多次到市上访,产生不良影响。  

4.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事发地:宿城区恒力·水木清华三期项目)由荣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恒力·水木清华三期项目,因荣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不善,以包代管,劳务分包单位始终不出面对账,双方存在纠纷,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农民工多次赴市、到区集访,施工单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支付农民工工资,产生不良影响。  

5.青岛琨鹏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事发地:宿城区恒力·水木清华三期项目)由荣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恒力·水木清华三期项目,因总承包单位管理不善,以包代管,劳务分包单位青岛琨鹏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始终不出面对账,双方存在纠纷,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农民工多次赴市、到区集访,施工单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支付农民工工资,产生不良影响。  

6.中兴建设有限公司:(事发地:宿城区新城·玺樾府项目)由中兴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城·玺樾府项目,因中兴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不善的原因,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农民工多次赴市、到区集访,中兴建设有限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支付农民工工资,产生不良影响。  

7.江苏天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宿豫区仰化镇)由江苏天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仰化镇梦想家园一期扫尾工程项目,因江苏天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不善(无故克扣各班组农民工工资),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农民工李登高、沈高林等人多次赴市、到区上访,江苏天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支付农民工工资,产生不良影响。  

8.江苏金厦建设集团(事发工程:沭阳县万达汇金新城项目)由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施工承建的沭阳县万达汇金新城项目,因工人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管理不到位,拖欠60余名工人工资约100万元,导致工人集访讨薪,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支付农民工工资,产生不良影响。  

9.江苏富源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事发工程:沭阳县万达汇金新城项目)由江苏富源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沭阳县万达汇金新城项目,因工人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管理不到位,拖欠20余名工人工资约100万元,导致工人集访讨薪,江苏富源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支付农民工工资,产生不良影响。  

10.中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事发工程:沭阳县荣誉南湖印项目)由中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沭阳县荣誉南湖印项目,因工人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管理不到位,拖欠60余名工人工资约400万元,导致工人集访讨薪,中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支付农民工工资,产生不良影响。  

11.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事发工程:沭阳县碧桂园新城项目)由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沭阳县碧桂园新城项目,因工人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管理不到位,拖欠600余名工人工资约1500万元,导致工人集访讨薪,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支付农民工工资,产生不良影响。  

12.江苏兴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事发工程:沭阳县景泰雅苑项目)由江苏兴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沭阳县景泰雅苑项目,因工人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管理不到位,拖欠工人工资约120万元,导致工人集访讨薪,江苏兴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支付农民工工资,产生不良影响。  

13.宿迁市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工程:泗洪县魏营镇“西南岗第一农贸市场”项目)由宿迁市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泗洪县魏营镇“西南岗第一农贸市场”项目,因宿迁市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不善,存在工程款纠纷,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农民工多次赴市、到县集访,宿迁市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支付农民工工资,产生不良影响。  

14.江苏博林建设有限公司(事发工程:泗洪县半岛国际项目)江苏博林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半岛国际项目,因施工单位管理不善,资金断裂,法人因经济问题被拘留等原因,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农民工多次赴市、到区集访,江苏博林建设有限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支付农民工工资,产生不良影响。  

15.江苏宇翔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事发地:经开区绿地城际空间雅苑项目)由江苏宇翔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绿地雅苑项目,因江苏宇翔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不善,以包代管,劳务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支付农民工工资,2020年中秋节、2021年春节前均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农民工多次赴市、到区集访,江苏宇翔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支付农民工工资,产生不良影响。  

16.宿迁市洋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洋河新区世纪景园住宅小区项目)由宿迁市洋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洋河新区世纪景园住宅小区项目,因宿迁市洋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和专户账户代发工作,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多次赴市、到区集访,产生不良影响。  

17.江苏德锦建设有限公司:(事发地:洋河新区国港酒业工业厂房项目)由江苏德锦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洋河新区国港酒业工业厂房项目,因宿迁市洋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和专户账户代发工作,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多次赴市、到区集访,产生不良影响。  

18.江苏品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工程:泗阳县庄圩乡大楼新型社区项目)江苏品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泗阳县庄圩乡大楼新型社区项目,因施工单位管理不善,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农民工多次赴建设单位、县级主管部门集访,江苏品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不良影响。  

19.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事发工程:泗阳县吾悦广场一期三标段项目)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吾悦广场一期三标段项目,因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不善,未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农民工集访,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取措施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  

20.标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事发工程:泗阳县相文悦府项目)标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泗阳相文悦府项目,因标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不善,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粉刷班组农民工多次上访讨薪,造成不良影响。  

二、处理意见  

通报中所涉及的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及时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同时各县(区)对以上通报批评企业在日常工作中加大监管和检查力度。对未能及时处理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下一步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和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清出江苏建设市场。  

三、工作要求  

2021年,我局将不定期对所有工程项目的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农民工实名制台账,按月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有工人工资必须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打卡发放,并保存发放记录备查,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对弄虚作假、执行不力的单位,将全市通报批评;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单位,将予以不良记录并清出我市建设市场,切实维护我市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日

编辑:李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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