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抽查水泥曝露部分企业人为因素制造劣品

中国质量新闻网 · 2006-12-14 00:00
     水泥产品质量不仅涉及工程建筑质量,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加大对水泥产品质量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水泥产品质量,保障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广东省质量技监局公布了对水泥产品的监督抽查结果:合格率为81.3%。而进入广东市场的外省水泥合格率却仅为57.9%。

      本次抽查259家企业生产的水泥 267批次,包括II型硅酸盐水泥、白色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砌筑水泥、石灰石硅酸盐水泥。合格217批次。其中广东省企业生产的产品248批次,合格206批次,合格率为83.1%。据不完全统计,外省水泥约占广东省水泥使用量的10%,本次抽查外省企业生产的产品19批次,合格11批次。

      此次抽查中,共有46批次产品的强度不合格。据比较分析,强度不合格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强度实测值与标准值比较接近,有28批次,占该项46批次的60.9%。这类不合格产品主要是企业生产控制不严格,产品不均匀或者水泥出厂存放时间过长,没有及时销售使用,致使强度下降,出现不合格的情况有一定的偶然性;另一类是强度实测值与标准值相差比较大,有18批次,占该项46批次的39.1%。这类不合格产品主要是企业为了刻意降低成本,在生产水泥过程中使用质量差的熟料或者过量掺入混合材料,属主观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合格。

      抽查发现,14批次产品的不溶物、烧失量、氧化镁超标。企业在生产水泥过程中,常常忽视这三项指标的检测。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一是熟料煅烧不良,强度较低,烧失量偏高;二是企业为追求利润掺加过量的混合材料,生产控制上忽视烧失量的控制,致使烧失量超标;三是企业使用氧化镁含量较高的石灰石原材料而造成氧化镁超标。

      不少企业产品包装质量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少数企业为追求更高的利润,有意识偷工减料。有1家企业负偏差达10%;二是企业不重视包装袋质量,印刷质量差,且标志不齐全。

      为切实履行质量技监部门职责,从源头上把好水泥产品质量关,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水泥质量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省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了后处理工作力度。一是及时依法查处。由于水泥产品的检验周期时间需28天以上,检验过程中,如发现指标不合格时,将通知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同时通知当地质量技监局进行查处,防止该批次产品再流入市场;二是责令不合格水泥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引导企业严格按标准生产,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复查合格后才能出厂销售;三是向社会公布水泥质量问题突出企业,同时表扬质量合格的企业,积极引导消费,进一步规范水泥市场经营行为;四是继续加大对生产领域中水泥产品的质量监督力度,广东省局将继续对全省企业生产的水泥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据悉,本次抽查,广东省局组织了3个省级水泥质检站在流通领域对市场销售的水泥产品进行了抽查。本次抽查批次多,覆盖面广,是近年来抽查力度较大的一次,基本反映了广东省流通领域水泥产品的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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