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外资并购水泥企业引起的思考
2006年外资频频出手,不断并购我国水泥企业,疲软多年的水泥业已成为外资青睐的香饽饽。面对外资并购水泥业的热潮,在企业界和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激烈的讨论,有称赞也有忧虑。如何看待外资并购水泥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寻找应对方法,还需客观、理性地分析和冷静思考。
从行业特殊性看外资并购带来的安全问题有专家认为,中国处于一个半世纪以来经济安全度最高的时期。与解放前、改革开放前比,这个事实很容易理解。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经济安全度提高的一个重要根据是这些年中国企业的竞争力大大加强了。从我国整个国家经济安全的形势上判断,这些观点还有一些争议。若对水泥和混凝土这种伴随着不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的消耗,以及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资源安全、环境安全问题不得不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2006年1月6日,海螺水泥发布公告称,摩根士丹利旗下添惠亚洲有限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分别买下海螺集团持有的海螺水泥10.51%和3.82%股权;3月初,瑞士Holcim宣布以1.25亿美元接下华新水泥为其定向增发的1.6亿股,如若审批通过,Holcim在华新水泥的股权将由原来的26.1%增加到50.3%,从而实现对华新的绝对控股;4月18日,世界水泥业老大拉法基公司一举收购了贵州本土3家大型水泥厂,此外拉法基还控制四川双马89.72%股权,最近,世界第二大水泥企业海德堡水泥集团又收购了辽宁工源水泥集团80%的股权。爱尔兰CRH再次长驱直入,成功打入东北最大水泥集团亚泰集团。外资并购我国水泥企业的速度之快,来势之迅猛,就是不出现行业垄断,资源安全和环境安全问题也不得不使人担忧。有关统计显示,目前我国消耗了世界四成的水泥和煤炭,而污染排放居高不下,二氧化硫占到全球的三成,二氧化碳占到全球的14%.我国水泥生产在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尚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下,外资并购能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对我国传统的生产设备和模式进行改造,提高生产效能,确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我国企业被外资并购后的情况看,许多中资企业,要么成为外资的附属品,要么彻底消失。要想以我为主控制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难度反而加大。另一方面,外资并购后的企业,生产规模扩大,提高了产能,资源使用和污染排放总量我们能否控制住,还需要论证。一旦外资出于追逐更高利润或其他因素的考虑,将技术和资金转至别处,那么眼下热火朝天的“世界工厂”,立刻就会变成一个死寂的遍布污染物的废弃工地,水泥行业恐也难幸免。
决定一个国家的经济是否安全,主要看它的经济竞争能力,而国家的经济竞争力又决定于企业的竞争力。这些年,我国的企业竞争能力确实在提高,《财富》杂志最新排名的全球500强公司名单,有19家中国大陆企业,同1996年只有3家相比,中国企业的竞争能力是大大加强了。但是,我们同国外企业相比,我国企业的竞争能力差距还是比较大的,特别是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不足,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自给率低,这种依附型生产模式处于增值链的低端,只能为他人的高回报垫底,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的收益;从安全角度看,在这种模式下,生产规模越大,风险也就越大,对国家经济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十分不利。目前,外资在我国水泥行业的并购及参股已到了全面开花的地步,中国前5大水泥企业中,除了浙江三狮外,其他4家企业已悉数打上了外资的烙印。在这种形势下,如果只看到我国企业竞争能力在提高,是经济安全度最高的时期,而看不到我国经济安全潜在的危机,对外资并购我国资源性行业毫无警觉,可能就有点以偏概全,片面夸大有利因素,而对存在问题估计不足。
从市场份额占有和相关地域市场看外资并购中的垄断趋势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认为,我国现在还没有一个行业真正被外资企业垄断。而由中国并购研究中心出版的《中国产业地图》一书指出,中国每个已开放产业的前5名都由外资公司控制。在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从某种意义上讲,外资已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中国经济,而且控制程度还在不断提高。
这一争论对外资并购我国水泥行业提出了问题,外资大举进入我国东北水泥行业,是否形成对水泥市场的垄断。从并购形成垄断的条件上分析,资产额、销售额和市场份额3个主要指标中,海德堡水泥集团和爱尔兰CRH公司缺的就是市场份额,一旦完成了对东北水泥行业的并购,将占据大部分水泥市场份额,完全具备了垄断的条件。通常情况下,一个企业在上面3个条件都具有优势,其中市场份额越大,控制市场和价格的能力就越强,容易滥用支配地位形成垄断,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我们在“市场换技术”口号下,20多年来,人们从外资企业投资我国汽车行业后,市场让了出去,原有的技术丧失,新的技术又没有掌握的典型例子中发现,外资企业获得了巨大市场份额,而我国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却进展缓慢,甚至在一些技术上形成依赖。现在国内很难看到中国自主品牌的汽车,绝大部分都是“合资”的,这些“合资”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都是外方说了算。所以,企业失去自己的市场份额就会处于被控制的境地。
近日,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6部委联合颁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新《规定》中反垄断审查内容归纳于第5章。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应就所涉情形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1)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2)1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累计超过10个;(3)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4)并购导致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新《规定》为我们限制并购企业形成垄断趋势,维护市场竞争提供了依据。这是通过近几年来外资并购发展的实践,发现随着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增加,我国在审批监管、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反垄断等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从而及时进行的法规细化和限制措施。
从另一层面分析,就算我国现在还没有一个行业真正被外资企业垄断,从外资并购东北水泥行业的情况看,不考虑整个行业范围内的垄断行为,地域因素也可以使外资在局部地区形成垄断,排挤外地企业,限制外地产品。据媒体透露,爱尔兰CRH收购黑龙江小岭水泥厂不到一个星期,又将并购目标锁定在亚泰集团身上,CRH将可能同时成为吉林和黑龙江两省的水泥霸主。借鉴有些国家认定企业在相关市场支配地位的判断标准,一个企业占有相关市场2/3的市场份额,则推定其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外资在我国地域局部形成相关地区市场支配地位,而且是对资源和污染排放量大的行业形成相关市场支配地位,潜在问题显而易见。
坚持科学发展观,采取积极对待和稳步发展的策略当前,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日益成为外商直接投资我国市场的重要方式之一,它对盘活我国存量资产、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技术进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是国际分工日趋深化和科学技术加速发展的大趋势。我们要在更多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避免它会产生的消极影响,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利用外资工作,趋利避害,统筹利用资源,采取积极稳步的发展政策。
1.对外资并购资源性产业政策可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在深入调查研究和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宽并购政策。
2.对资源开发和污染排放量大的行业,准入政策门槛要高,监控力度要大;避免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代价沉重,收益微薄。
3.针对各地区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制定相关政策,“摸到石头再过河”,要切合实际,不要搞“一刀切”。
4.在出台积极的鼓励政策同时,完善外资并购的法律体系,控制外资并购的负面影响。总之,在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安全和行业垄断问题上,大家的忧虑很大,也是争论的热点,不可忽视引进外资的同时也消耗了大量不可再生的资源,外资占有市场份额并控制市场的垄断趋势也在逐渐显现,如果不能客观地、理性地思考和对待这一问题,我国的引进外资战略将不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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