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多项环境违法行为!四川亚东水泥被处罚!
近日,四川生态环境厅公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一为:四川亚东水泥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控制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未采取措施控制或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过程中排放黑烟等环境违法行为案;其二为:四川兰丰水泥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控制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案。
具体内容显示,2021年4月2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执法人员在对成都市彭州市四川亚东水泥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氨水储存区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建设氨气回收或吸收回用装置;未对易扬尘物料采取降低粉尘排放的措施;塔子山砂岩及粘土矿有废水排入了外环境,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黑烟。该厂以上行为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由此,对该水泥厂罚款37.49万元。
2021年4月2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执法人员在对成都市彭州市四川兰丰水泥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氨水储存区储罐内存有氨水,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建设氨气回收或吸收回用装置;姚家槽砂岩矿于2019年停止开采,至今未按照环评要求开展生态修复工作。该厂以上行为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及《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由此对该厂罚款32.63万元。企查查显示,四川兰丰水泥有限公司为四川亚东水泥有限公司100%控股公司。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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