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进一步加强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 2021-02-24 13:53

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市应急管理局,有关省属和驻冀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20日黄玉治副部长在全国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河北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全省(河北省,下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我省在产在建企业数量较往年有大幅增加,尾矿库自南向北逐渐进入春季解冻期,春节期间停工停产非煤矿山也已进入复工复产关键时期,这一时期也是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守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克服懈怠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深刻吸取近期山东两座金矿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持续加力,深入开展全省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

全省要在开展国家和我省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地下矿山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和三年专项整治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重点对地下矿山和尾矿库等高风险矿山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大排查,做到“三个百分百”,确保大排查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到督导执法检查企业百分百,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排查整治事故易发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大对省属企业和中央驻冀企业上级集团(公司)的督导检查力度,督促上级企业落实自身安全管理责任,对所属高风险矿山派驻工作组,督促检查所属高风险矿山自查自改工作百分百,既督导检查自查自改,又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动自查自改真正落实落地。在督导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加强执法检查,对没有开展自查自改或开展不认真的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问题的,一律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一律按照规定上限处理,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停产整顿,严厉追责问责,对于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予以通报曝光、实施联合惩戒,对于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应付、不负责任的地区,约谈地方政府有关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确保督导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十一个方面内容、地下矿山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十条措施、三年专项整治地下矿山九个方面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单班入井人数30人以上、采深800米以上的地下矿山(含基建矿山)、尾矿库“头顶库”和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等高风险矿山要做到自查自改百分百,不间断地对本企业生产系统、设施设备、工艺环节、作业现场、作业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对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立即整改到位或整改前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停建,整改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建设,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符合条件不建设。

三、突出重点环节,强化动火作业和爆破作业单位监管

深刻吸取近期山东两起金矿事故教训,强化动火作业管理,地下矿山企业在井口和井筒内进行切割、焊接动火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在主要进风巷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严厉打击违规动火作业行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凡发现违规在井口和井下进行动火作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作业、立即排除事故隐患,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有关人员按上限实施处罚,性质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强化对爆破作业单位监管,地下矿山企业要切实履行对爆破作业单位的监管职责,强化安全检查,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从事爆破作业,矿内装卸严禁违规同时同地装卸炸药、雷管,严禁装卸过程中拖拉、撞击、抛扔、脚踩、翻滚、侧置等野蛮装卸行为,严禁井上井下违法违规存放、超量储存、混合储存炸药、雷管、导爆索等民用爆炸物品,向井下运送时严禁人员和爆破器材同时同容器上下井,严禁在井口或井底停车场分发爆破器材,严禁爆破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严厉查处爆破作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发现上述问题的,该处罚的依法实施处罚,该移送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及时移送。

四、严管重处,铁腕整治外包工程和外包队伍乱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立即开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和外包队伍专项检查,对违规发包、转包、分项发包工程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并按上限实施处罚;对矿山企业或者控股企业不具备矿山安全管理能力,且未按期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转嫁和推卸安全生产责任、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按上限实施处罚;坚决清理整治违规挂靠施工资质,发现外包队伍存在资质挂靠、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安全素质低下等问题的,一律清除出河北非煤矿山建设市场。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严把外包单位资质、机构、工程技术人员配备准入关,要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落实业主(甲方)的安全生产统一管理职责,明确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对外包队伍人员统一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等做出承诺,要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和监督考核,坚决防止出现外包施工队伍业主单位不管、监理单位不管和承包单位(项目部)不管的“三不管”管理混乱现象。

五、严格标准程序,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

春节已过,我省非煤矿山企业将陆续复工复产,确保复工复产稳妥、有序、安全进行是当务之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调度分析,及时掌握复工复产动态情况,对复工复产自查自改到位、自评验收合格、复工复产验收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出具批复意见,准予复工复产,复工复产批复意见同时抄送公安机关、电力部门;对安全不放心、风险高及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的,全国“两会”前原则上不予复工复产。要严格验收把关,按照省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冀应急非煤〔2019〕38号)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坚决做到验收合格一个复工复产一个,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严防一哄而上、蒙混过关、“带病”恢复生产建设;对在复工复产工作中降低标准、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把关不严、搞变通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大督导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督促准备复工复产的各企业加强检维修期间安全管理,严格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审批程序,确保检维修作业技术措施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审批环节到位,确保自查自改过程安全;严厉查处明停暗开、昼停夜开或以设备检修、隐患整改名义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等行为,对重大安全风险失管失控、未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不合格、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人员队伍不到位等,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凡发现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边整改边生产、边整改边基建的,借整改之名进行生产建设的,一律严肃处理、追责问责,坚决维护非煤矿山正常生产建设秩序。

为及时掌握全省非煤矿山复工复产进度,省厅建立复工复产日调度工作机制,请各市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调度统计辖区内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情况,并将企业名单(见附表)于每天下午17时前报送省厅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联系人:王桂敏,电话:0311-87803935,邮箱:hbfmks@163.com

各市、各企业落实全国、全省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本通知精神的情况,请于3月10日前书面报省厅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2月23日

编辑:周程

监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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